2月20日召开的深圳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深圳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2021年工作要点》(以下简称《工作要点》)。

《工作要点》提出,今年深圳的主要改革任务分为“全面深化改革任务”和“综合改革试点任务”两部分。

全面深化改革任务涉及8个方面改革任务,综合改革试点任务按照《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20-2025年)》的改革部署,围绕6大领域27项改革举措和40项首批授权事项,今年将蹄疾步稳推进深圳综合改革试点具体改革任务落地做实。

全面推进八个方面改革任务

贯彻中央关于“十四五”时期改革决策部署,着眼于解决高质量发展中遇到的实际问题,着眼于建设更高水平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需要,着眼于深圳率先基本完成社会主义现代化,今年深圳将全面推进经济、民主法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党建等领域改革任务,推动深圳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开好局、起好步。

一是实施战略战役性改革。包括推动实施深圳综合改革试点、构建重大战略平台改革推进新机制、打造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推动实施经济特区立法变通等项目。

二是推动重大战略平台改革。包括深化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改革开放、推进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体制机制改革、开展大湾区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先行启动区机制改革、创新西丽湖国际科教城科技体制机制等项目。

三是深化经济领域改革。开展“科创中国”改革试点、打造农业科技创新先行示范区、开展国际消费中心城市体制机制改革、构建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新模式、实施产业园区直供电改革试点、深化党政机关内部办事服务“一次了”改革、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试点、深化智慧城市建设改革、探索深港口岸经济带体制机制创新、开展沙头角深港国际旅游消费合作区改革、探索九龙山数字城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深汕特别合作区管理体制机制等项目。

四是深化民主法治领域改革。包括开展立法协商机制创新、创建法治中国示范城市、深化环境资源案件专业化审判机制改革、建立健全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机制等项目。

五是深化文化领域改革。包括开展报业集团、广电集团新一轮全面深化改革、推进媒体深度融合改革、构建公共文化服务新机制等项目。

六是深化社会领域改革。包括创建国家级信息化教学实验区、开展互联网电子处方试点、深化住房供应和保障制度改革、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等项目。

七是深化生态领域改革。包括实施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改革、探索建立海洋碳汇核算地方标准、打造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新模式、创新智慧水务建设体制机制等项目。

八是深化党建领域改革。包括深化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改革、开展“知事识人、序事辨材”选人用人改革、构建模范机关创建新机制等项目。

单列综合改革试点任务,推进具体改革任务落地做实

为坚决扛起主体责任,推动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和首批授权事项清单各项任务落地做实,《工作要点》单列了综合改革试点任务,并逐一明确制度成果和改革预期成效,以台账式管理、项目式实施、节点式推进。今年将围绕6大领域27项改革举措和40项首批授权事项,蹄疾步稳推进深圳综合改革试点具体改革任务落地做实。共分为两大类:

一是首批清单的改革任务要按照一个事项对应的一个改革方案、一套操作规范、一个改革应用场景、一套评估体系的“4个一”要求抓紧推进,力争年底全部落地、取得重要进展,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重大制度创新成果;二是《实施方案》的改革任务要尽快启动、深化研究,制定可操作性的工作计划或方案。

首次增列“重大战略平台改革”

记者获悉,2021年改革工作要点的特点除了突出深圳综合改革试点国家战略,还突出了国家级改革平台。《工作要点》在去年增列“战略战役性改革”类别的基础上,今年首次增列“重大战略平台改革”类别,提出在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框架下统筹推进4大重大战略平台,促进各战略平台与全市改革协同对接、同向合成,加强改革的系统集成、协同高效,进一步增强改革的综合效能和辐射带动作用。

此外,今年改革工作要点还突出改革项目落地落细落实。采取“要点+清单”的模式,《工作要点》后附两个一览表,以清单式逐一明确责任分工、制度成果、改革预期成效等内容,提出可量化、可考核的具体指标,确保各项改革抓细抓实,努力形成“看得见、摸得着、可感受”的改革实效。同时,在《工作要点》中提出要加强改革督查督办,实行“全面督查+专项调研、实地督办+数字平台”的动态闭环督查。

南方日报记者崔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