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新出台3.0版“促进就业九条”提出要实现重点群体税收优惠免申即享。重点群体有哪些税收优惠,具体如何实现免申即享?

李榕滨介绍税收优惠政策

对此,广东省税务局党委委员、总审计师李榕滨在3月15日《广东省进一步稳定和扩大就业若干政策措施》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全省税务部门对重点群体人员创业,以及对招用重点群体人员就业的企业,给予限额减税政策。“这些政策和支持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发展的减税政策可以叠加享受,即符合条件的纳税人既可以享受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普惠性减税政策,也可以享受对创业就业的限额减税政策。”他说。

创业方面,针对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人员、应届高校毕业、零就业家庭劳动年龄内登记失业人员,以及城市低保家庭劳动年龄内登记失业人员等持有《就业创业证》的4类重点群体人员,凡是创办个体工商户的,可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14400元的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就业方面,企业招用持有《就业创业证》并且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人员,可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以每人每年7800元限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

“以上两项14400元和7800元的扣减标准都是在国家规定标准基础上按最大上浮幅度确定,即‘能减则减’顶格给予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优惠。”李榕滨补充表示。此外,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多条更有力度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的减税政策,这些政策和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优惠都可以叠加享受。

“这样既能最大限度释放政策红利,又有力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挥吸纳就业主力军的作用。”李榕滨透露,仅2020年,广东省在促进创业就业、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方面就减免税达710亿元,有效激发了市场主体活力,提振了市场信心。

在优化享受流程、最大程度便利纳税人方面,他介绍,广东省税务部门目前已构建起网上办、掌上办等多样化办税渠道,纳税人足不出户便可享受优惠政策。“接下来,遵循‘能简则简’的原则,我们将与省人社部门进一步密切协作,通过部门间大数据应用,加强业务流程再造和数据共享交换。这样能够精准定位符合政策条件的重点群体人员和吸纳重点群体就业的企业,相关人员和企业在纳税申报时,系统就能直接自行判断自行享受优惠政策,大大提高享受效率,确保政策红利第一时间直达市场主体。”

南方日报记者曾美玲肖文舸石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