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高明:实现十二届区委巡察全覆盖 发现问题3058个
南方网讯(记者/赵刚)9轮常规巡察和10轮村级巡察全覆盖52个区直机关事业单位、77个村(社区)党组织,累计发现问题3058个、问题线索302条;转立案42件,涉及科级干部9人,移送司法机关4人,挽回经济损失650多万元……近日,佛山市高明区委巡察办对近3年巡察工作进行盘点。
自巡察工作启动以来,高明区委不断加强巡察队伍规范化建设,将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单列设置为区委工作部门,设“一办四组”,配备11名巡察干部,实现实体化运作。同时,建成包含300余人的区委巡察工作人才库,先后出台15项制度文件,培训干部570人次,持续提升巡察工作规范化水平。
据介绍,在巡察工作中,该区一直将发现问题、抓实整改作为工作的落脚点,对巡察过程发现明显违反规定且能及时解决的问题,立即向被巡察党组织及其主要负责人提出整改建议或处理建议,要求立行立改。
此外,该区还从压实被巡察党组织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入手,制定《关于进一步强化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工作的意见(试行)》和《区纪委监委机关和派驻机构加强对区委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监督的具体措施》,并灵活运用派驻监督、跟踪督办以及巡察“回头看”等多种形式,盯紧重点难点问题,层层传递整改压力。同时,严格落实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参加巡察反馈制度和“双反馈”“四通报”制度。如,在区委前三轮常规巡察“回头看”中,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对整改不到位的3个单位党组书记和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分别进行约谈提醒,并将“回头看”综合情况向全区各级各单位进行通报。
“接下来,我们将继续把准政治巡察定位,选取部分区直单位和村(社区)开展‘回头看’,对整改不力、虚假整改或数字整改的,进行严肃追责。”高明区委巡察机构有关负责人表示。
(高明区纪委监委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