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纪检监察报讯(通讯员刘三琴庞各清)“涉案财物搜查如何组织实施?市管国企、高校纪检监察机构该如何处置涉案财物?”近日,广东省佛山市纪委监委围绕如何规范涉案财物管理和处理举办专题辅导课,该市纪委监委机关、各区纪委监委机关约150人参加。

为严格规范完善涉案财物管理,佛山市纪委监委制定涉案财物管理工作规定,对涉案财物的查封、扣押、移交、保管、处置、监督等各环节,进行全链条全流程细化规范,并配套制作工作流程图和统一的文书表格。

“以查封、扣押为例,过去因准备工作不足,容易出现程序上的疏漏,不利于证据固化。有了工作规定后,相关审批程序、准备工作、组织实施以及注意事项一目了然,相当于有了一本操作指南。”该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介绍。

为严防“灯下黑”,佛山市纪委监委实行涉案财物扣押、保管与监督相分离,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案件承办部门负责涉案财物的查封、扣押、鉴定和移交,办公室负责涉案财物的保管,案件审理部门负责对涉案财物处置意见进行审理,案件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涉案财物查封、扣押、保管和处置等全过程监督,形成各司其职、相互监督的工作机制。

在日常保管中,涉案款实行“一案一账”管理,涉案物品则分类管理,统一注明案件名称、物品名称、移交时间及经办人,做到一案一账、一物一卡,由专门库房、专人管理,实施24小时视频监控。

为依规依纪依法处置涉案财物,佛山市纪委监委加大涉案财物的规范管理和处置力度,去年以来共有两批次涉案财物被顺利拍卖,并已全部按规定上缴国库。该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通过加强对涉案财物管理和处置情况专项检查、推动业务培训“全覆盖”、部署应用涉案财物管理系统等措施,实现“一个系统管流程、一套制度控风险”的监管模式,确保涉案财物管理程序规范、处理及时、全程监督、阳光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