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纪委监委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五一、端午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强化警示教育作用,积极营造廉洁过节良好氛围,现选取我市查处的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一、禅城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站(以下简称检测站)违规购买使用酒水等问题。2019年7月,检测站副站长熊凯峰安排办公室主任卢志辉用出售检测留样钢筋废料所得的账外资金购买了12瓶洋酒。2019年9月,禅城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总工程师丁江澍带领检测站等相关单位人员到廉江市对口帮扶村开展活动时,饮用了检测站携带的3瓶洋酒。区委巡察发现后,检测站将剩余9瓶洋酒的退款所得入了单位公账。熊凯峰、卢志辉受到政务警告处分,丁江澍受到诫勉处理。
二、南海区狮山镇违规发放高温津贴问题。2015年至2018年,狮山镇违规向非高温作业人员发放高温津贴共计163万余元。时任狮山镇组织工作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刘永端,未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违规发放津补贴的排查工作要求,对享受高温津贴的人员范围及发放标准核准工作履职不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三、顺德区乐从镇国土城建和水利办公室三防水利组违规公款吃喝问题。2017年9月至2019年8月,因乐从镇水闸和电排站南线在某公司协议搭食的实际就餐人数以及餐标差额问题,在该公司账面产生6.45万元剩余费用。乐从镇国土城建和水利办公室三防水利组组长洪润伟和城建助理梁汝海将该笔费用用于工作人员的聚餐支出。洪润伟、梁汝海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参与聚餐人员全额退缴费用。
四、高明区深步水水库工程管理处副主任陈俊私车公养问题。2015年3月至2016年12月,陈俊利用职务便利,使用单位公务车加油卡为其私家车加油62次,费用合计1.8万余元。陈俊受到党内警告处分,主动退缴违规加油费用。
五、三水区不动产登记中心交易审核员黄育珊违规吃喝、收受礼品问题。2019年8月,黄育珊在南海区桂城街道接受管理服务对象三水区某公司股东张某宴请,并收受其赠送的价值约5000元的洋酒、燕窝等礼品。黄育珊受到党内警告处分,主动上交违纪所得。
来源:佛山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