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扬州3月11日电 (记者 崔佳明)“以大幅减轻企业负担,切实纾解企业困难,推动有序复工复产,支持企业稳定和扩大就业。”11日,扬州市政府副秘书长张小辉通报,扬州实施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政策,减免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根据初步测算,减免的三项社保费用约21.56亿元人民币。

当日,扬州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该市实施的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扬州市政府副秘书长张小辉、扬州市人社局副局长周光践、扬州市财政局副局长郭佳、国家税务总局扬州市税务局副局长何敏、扬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主任汪兆星等出席发布会,会议由扬州市政府新闻发言人助理李志勇主持。

“这次减免政策覆盖的范围,不但包含了各类中小微企业,还有大型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其他参保单位。减免的时间,中小微企业是今年2月到6月免征三项社保费用,大型企业从2月到4月减半征收。”张小辉说,据初步测算,扬州全市企业养老保险减免19.98亿元,其中中小微企业19.07亿元,大型企业0.91亿元;工伤保险减免0.9亿元,其中中小微企业0.86亿元,大型企业0.04亿元;失业保险减免0.68亿元,其中中小微企业0.65亿元,大型企业0.03亿元。

“这对企业来说是真金白银的支持。减免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的单位或人员不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含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的单位)、以个人身份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汪兆星说。

此前,为支持企业稳定发展,扬州出台的“惠企16条政策意见”,围绕“减、免、缓、补”四个方面,帮助中小企业减轻经营压力。一批企业享受到了政策红利,顺利实现复产复工。截至2月底,扬州全市已开工工业企业11269家,复工36.36万人;其中规上企业2895家,规上企业开工面达到95.7%。(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