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6月16日讯(记者朱国旺郭文培)6月12日,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2020年第1期浙江省药品质量抽查检验公告,经浙江省药品监管局抽检,发现48批次药品不符合规定,涉及天马(安徽)国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公司。

公告显示,该48批次不合格药品不符合规定项涉及性状、检查、含量测定、浸出物等。据统计,有27批次药品系性状不合格,3批次药品系浸出物不合格。比如,经舟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院检验,标示生产企业为天马(安徽)国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制远志(批号:190101)性状不符合规定;经衢州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检验,标示生产企业为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秦皮(批号:141201)浸出物不符合规定。

值得注意的是,标示生产企业为沈阳双鼎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苦碟子注射液(18120203)和标示生产企业为安徽协和成药业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法半夏(18122101)复验符合规定。

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称,此公告为不合格药品检验结果信息发布,核查处置结果(如标示生产企业否认为该企业生产等情况)将由核查处置部门另行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