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孙秀英海口报道 记者日前从海南省生态环境厅获悉,海南全力做好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清理整顿发证登记工作,目前已完成33个行业2995家排污单位的发证登记。

核发排污许可证是探索实行发证与证后监管联动、开展已发证企业证后评估及执法检查的关键环节。今年以来,按照生态环境部的统一要求,海南省全面开展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

今年上半年,海南省还开展了固定源排污许可清理整顿,实现了33个行业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的全覆盖。省生态环境厅环评处有关负责人介绍说,排污许可监管强化了排污单位主体责任,注重守法激励、违法惩戒等,通过实施排污许可制度,逐步提高固定污染源环境管理效能。

下一步,海南将按照生态环境部要求,在8月底前全面完成排污许可发证登记工作,实现所有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证核发监管全覆盖;探索建立“一证式”排污许可监管制度;开展执法监管工作,重点打击无证排污、违法排污行为,促进排污单位依证排污、自证守法。

据了解,2019年年底,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海南省排污许可管理条例》,这是排污许可改革以来全国首个排污许可地方性法规。《条例》首次以地方立法的形式明确了生态环境部门通过排污许可证载明水、大气、土壤、固废、噪声等各要素环境管理要求,给出了“一证式”综合管理的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