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彩产品菌落超标近3倍 两年12次隐瞒有害成分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7月17日讯(记者朱国旺 杨奇奇)7月15日,广东省药监局发布9批次化妆品不合格的通告。其中,肇庆迪彩日化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肇庆迪彩”)染发类产品不合格。
经深圳市药品检验研究院检测,肇庆迪彩迪彩东方美护染发膏(棕黑色)套盒中的“锁色修护霜”菌落总数为2.7×103 CFU/g,是限定值的2.7倍。
据企查查资料显示,肇庆迪彩曾有三次因生产化妆品不符合国家标准被肇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处罚的记录,其中最高罚款13.4万元,没收违法所得2.68万元。
其中,肇庆迪彩在2018年11月16日涉嫌生产未取得批准文号的 “迪彩染发焗油(自然黑2.0)”,违法了《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肇庆市食药监责令迪彩公司没收召回的迪彩染发焗油(自然黑2.0)(1号染发剂)935盒,货值7253.84元;没收违法所得504.28元;并处违法所得4倍罚款,2017.12元。
据了解,肇庆迪彩是广州市迪彩化妆品有限公司的52%子公司,经营范围为生产、销售:化妆用品系列;批发零售贸易(国家专营专项商品除外);日用化工技术服务等。
记者发现,迪彩染发类产品在两年内曾被国家药监局发布过12次产品不合格的通告,多次隐瞒应该标注的有害成分。
今年2月21日,国家药监局发布《关于40批次不合格化妆品的通告》(2020年第10号),经四川省食品药品检验检测院检测,肇庆迪彩日化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迪彩染发膏(棕色)被测出含有对苯二胺、间苯二酚成分,但在标签注意事项中并未标注;迪彩染发焗油(自然黑2.0)被测出含有甲苯-2,5-二胺硫酸盐、间苯二酚成分,但标签注意事项中同样未标注。
2019年11月28日,国家药监局发布《关于14批次不合格化妆品的通告》,经检测,肇庆迪彩生产的迪彩染发膏(棕黑色4.0)不合格,检测显示标签标示的成分表中有甲苯-2,5-二胺硫酸盐、 间苯二酚等限用物质,注意事项中未标注含上述成分。
2018年2月6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总局关于80批次染发类化妆品不合格的通告》(2018年第24号),经检验,迪彩染发膏(棕黑色) 被检出批件及标签未标识的染发剂:间氨基苯酚,苯基甲基吡唑啉酮;并且未检出批件及标签标识的染发剂:2-氯对苯二胺硫酸盐。迪彩染发焗油(自然黑)被检出批件及标签未标识的染发剂:间氨基苯酚。
据资料显示,上述不合格迪彩染发产品多次隐瞒有害成分,如苯基甲基吡唑啉酮、甲苯-2,5-二胺硫酸盐、间苯二酚等。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这三种物质可以添加到化妆品中,但有最大允许浓度的限制,并且必须在产品标签上注明“含苯二胺类”,且需标注“染发剂可能引起严重过敏反应”等警示语。
另有研究结果表明,对苯二胺可能引发严重过敏反应,也与膀胱癌,肺,肾和神经系统疾病相关;间苯二酚被欧盟列为有害物质,会刺激眼睛和皮肤;甲苯-2,5-二胺硫酸盐如果吸入及皮肤接触会对身体有害;苯基甲基吡唑啉酮作为染发剂,以最大浓度为0.25%应用于成品化妆品中不会对消费者的健康带来显著危害,但具有一定的致敏性。
此外,肇庆迪彩曾因企业在质量管理体系、设备管理、物料与产品、生产管理等方面存在严重缺陷被国家药监局责令整改,直至去年12月底经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同意才再次恢复生产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