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7月22日电 “目前来讲,就我国的外贸和外资企业情况来看,我们有50万家外贸企业、42万家外资企业。从我们掌握的数据来看,今年上半年,有进出口实绩的企业是44.3万家,虽然比去年同期增长了2.2万家,但是主要都是民营小微企业数量的增加。外贸企业进出口的规模是相应缩小的,上半年企业平均进出口规模下降8%。”海关总署国家口岸管理办公室负责人党英杰22日表示。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国新办22日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实施意见》有关情况。

会上,党英杰指出,面对突如其来的疫情冲击和错综复杂的外部环境,海关将深入企业开展调研,继续发挥海关12360服务热线、“中国海关信用管理”微信平台和关企协调员作用,了解企业的需求和面临的实际困难,有针对性地给予定点帮扶,大力支持困难行业和中小微企业发展,发挥中小企业有灵气、有活力的自身优势,对有订单或达成订单意向的,在政策允许范围内,尽最大努力为企业提供税款支付、信用管理、通关便利等方面的帮助,在职责范围内采取积极措施为企业排忧解难,保住外贸外资市场主体。

“优化外贸外资企业经营环境是我们这次发布《实施意见》的一个重要内容,进一步提高进出口通关效率,也是外贸企业的普遍诉求。”党英杰表示,海关将坚定不移地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同步推进相关制度建设,健全完善法规体系,形成科学合理、系统完备的海关监管制度体系。在尊重企业自主选择的前提下,大力推进进出口货物“提前申报”、进口货物“两步申报”等改革措施,研究推广进口货物“船边直提”和出口货物“抵港直装”的试点,继续压缩货物整体通关时间,尽可能减少疫情对整体通关时间的影响。

“同时,我们始终把市场主体的获得感作为衡量改革措施实施成功与否的标准,持续提高进出口外贸企业的实际获得感和满意度。”党英杰指出,以“提前申报”和“两步申报”改革为例,这些改革措施是为企业提供一个多元化的通关服务,企业多一种选择。所以,企业是可以根据自身的实际需求,采取适合自己的通关模式,有效降低企业的进出口货物在口岸通关环节的时间和成本。

“我们也将会同口岸相关部门继续推动精简进出口环节的监管证件,简化通关环节需要企业提供或递交的随附单据,推行查验作业全程监控和留痕,允许有条件的地方实行企业自主选择是否陪同查验。原来根据海关法是要陪同查验的,目前在有条件的地方,实行企业自主选择是否陪同查验,减轻企业负担。继续推广关税保证保险、自报自缴、汇总征税和电子支付。优化大宗商品检验模式改革,降低适用门槛。”党英杰表示。

党英杰指出,将进一步完善AEO制度,提高政策含金量,增加认证企业数量,使更多的企业能够享受到更多的通关便利。

“此外,我们还将认真落实减税降费措施,全面梳理已出台的各项减税降费措施的落实情况,研究思考如何通过创新管理,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给企业减负。会同相关部门进一步推动规范和降低进出口环节合规成本,降低港口、码头、检验检疫环节收费,督促各地落实口岸收费一站式阳光价格,提升收费的透明度。”党英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