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药监局日前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沪市监金处〔2020〕282018014110号)显示,上海五贝子化妆品有限公司因借证生产化妆品及发布虚假广告,被上海市金山区市场监管局责令立即停产,停止发布广告,罚款72030元,没收违法所得13906元。

处罚决定书显示,上海五贝子化妆品有限公司并未取得有效的《化妆品生产许可证》。自2018年1月起至案发,该企业向上海茜梦化妆品厂租借部分场地,并借用上海茜梦化妆品厂的营业执照及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在此开展5个批次染发类特殊用途化妆品“五贝子?御美天品染发膏”及2个批次洗护类非特殊用途化妆品的生产。

涉案的特殊用途化妆品“五贝子?御美天品染发膏”(棕黑,批号:20180118)检验结果显示,该涉案化妆品实际添加的配方与上海五贝子化妆品有限公司已取得的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批件的配方不符,属于未取得批准文号的特殊用途化妆品。

另查明,2018年10 月,上海五贝子化妆品有限公司在公司网站首页介绍“五贝子?御美天品染发膏”产品时发布了“纯天然 100%”的广告内容。

上海五贝子化妆品有限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广 告法》相关规定,被责令立即停产,停止发布广告,消除影响,并被罚款72030元,没收违法所得13906元。

天眼查显示,上海五贝子化妆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9月,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刘悦为持股60%的大股东;郭爱华为持股40%的二股东、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并非上海五贝子化妆品有限公司首次被罚。

2015年以来,该企业曾因虚假宣传、发布违规广告等原因被处罚累计3次。其中,2018年7月23日,其因化妆品案件被上海市金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27866元,没收违法所得862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