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9月9日讯 (记者朱国旺 郭文培) 9月7日,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示的《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显示,四川中庸药业有限公司生产、销售劣药被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

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称,四川中庸药业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劣药红花(批号:181201)检查项不符合《中国药典》(2015年版)一部规定,应按劣药论处,货值金额32809.8元,违法所得32809.8元。依据《药品管理法》(2015年修正版)第七十四条、《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之规定,责令该公司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以下行政处罚:

其一,没收违法所得32809.8元;

其二,处货值金额1倍的罚款32809.8元,罚没款合计65619.6元。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四川中庸药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经营范围包括生产、销售中药饮片(净制、切制、炒制、煅制、蒸制、烫制、制炭、煮制、炖制、燀制、酒制、醋制、盐制、姜汁炙、蜜炙、煨制、油炙)、毒性中药饮片等。据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记者不完全统计,2017年下半年至今,标示四川中庸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先后被通报数十次不合格。2018年,因严重违反《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规定,四川中庸药业有限公司一度被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法收回《药品GMP证书》。

2019年11月22日,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45批次药品不符合规定的通告》显示,标示四川中庸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穿心莲(批号C01313L01)不符合规定。

2019年7月2日,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四川省药品质量公告(2019年第二期)》显示,标示四川中庸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川木香(批号:G12216K01)不符合规定。

2019年2月,据中国质量新闻网报道,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湖南省2019年第1期药品质量公告不符合标准规定品种名单》显示,标示四川中庸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茜草(批号:G103117P01)不符合规定。

2018年12月21日,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第1期药品质量公告》显示,标示四川中庸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醋龟甲(批号:D01913M01)不符合规定,但批注标示生产企业否认为其生产。

2018年12月,据中国质量新闻网报道,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湖南省2018年第6期药品质量公告不符合标准规定品种名单》显示,标示四川中庸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地骨皮(批号:P00117M01)不符合规定。

2018年10月25日,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四川省药品质量公告(2018年第八期)》显示,标示四川中庸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桂枝(批号:T00317M01)不符合规定。

2018年6月22日,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陕西省药品质量公告》显示,标示四川中庸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丝瓜络(批号:Z02515E01)不符合规定,不过批注该丝瓜络非标示生产企业生产。

2018年4月13日,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四川省药品质量公告(2018年第一期)》显示,标示四川中庸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水蛭(批号:D03815F01)不符合规定。

2017年12月14日,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抽检信息通告2017年第3期》显示,标示四川中庸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红花(批号:H00116E01)不符合规定。

2017年10月20日,据中国质量新闻网报道,甘肃省食药监局公示的48批合格药品中,标示四川中庸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没药(批号:T00416H01)在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