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今年关联交易额最大主体被“收编”,山西汾酒资产注入改革“收尾”
林辰/文
以2.65亿元受让汾酒集团所持发展区公司51%股权,得以让原占据山西汾酒2020年关联交易的最大主体“收编”。而这不仅标志着汾酒过往就关联交易减少承诺的兑现,也让汾酒未来以上市公司为主体,统一规划酒类业务发展和资源整合的步伐愈发明晰。
11月18日晚间,山西汾酒发布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当中宣布关于集团子公司股权受让、上市主体旗下子公司依职能定位划转等消息。
据悉,为优化酒类生产供应链资源,减少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山西汾酒董事会同意公司支付2.65亿元现金收购山西杏花村汾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持有山西杏花村汾酒集团酒业发展区股份有限公司51%股权。
昨日公告显示,发展区公司主要从事酿酒材料生产和销售。今年前3季度收入4.77亿元,净利润3474.72万元。去年全年营收和净利分别为8.5亿元和6821.65万元。
另据今年4月发布的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2019年汾酒预计当年发生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21.93亿元,但因去年11月进行的涉及6亿元7项集团资产的集中收购,最终实际发生额降至14.19亿元。
公告彼时还披露,今年汾酒本预计全年关联交易在9.65亿元左右。其中,发展区公司一家累计预计发生关联交易8.66亿元左右。但昨日股权受让消息一出,理论上直接让原占今年关联交易最大的主体“收编”。无论是对今年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的大幅降低,还是在推进解决上市公司与集团同业竞争问题上,都是一股及时“清风”。
事实上,“清正之风”还体现在对该公司的合理估值。据悉,以资产基础法的评估结果为评估结论,截至评估基准日,发展区公司总资产账面价值为5.74亿元,评估价值为6.77亿元,增值率为17.95%;净资产账面价值为4.17亿元,净资产评估价值为5.2亿元,增值率为24.73%。
两项中阶双位数的增值率,避免了极端增值率可能带来的国有资产流失或上市公司利益输送的质疑,反而实现了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和上市公司权益维护间的平衡。
汾酒的平衡之道还在未来的业务规划。昨日公告同时披露,为满足汾酒改革和营销业务发展需要,会议同意公司将所持山西杏花村汾酒商贸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划转至山西杏花村汾酒销售有限责任公司,将所持山西杏花村汾酒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划转至山西杏花村竹叶青产业有限责任公司。
简言之,汾酒商贸公司和汾酒科技开发公司从上市主体的二级子公司化为三级子公司,为下一步汾酒、竹叶青两大品系双轮驱动做组织整合。
“让国内白酒市场刮起一股清香之风、清正之风。”在近期的一次研讨会上,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高宇如此评价汾酒三年改革之路。而能在兑现改革承诺的同时,尊重股东投资者权益的汾酒,无愧于国企改革样本的荣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