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5个集采降价药品落地广东
羊城晚报讯 记者陈辉、通讯员王宇丹报道:日前,广东省医疗保障局联合有关部门正式印发《通知》,第三批国家集采中选结果定于11月30日起在全省落地实施。此次集中带量采购的第三批集采55个药品,既包括高血压、糖尿病、抗菌素等常用治疗性药物,也包括抗癌药等重大疾病用药,供应广东的中选药品涉及中选企业46家共计68个品规。
据统计,第三批国家集采药品在广东首年(2021年)约定采购量约为16.76亿片(粒/袋/支),约定采购量总金额为3.59亿元。按约定采购量测算,55个药品年费用过去约为22.27亿元,实施集中采购后将节省费用18.69亿元,可节约医保基金9.56亿元。与广东2019年同品种加权平均采购价比较,平均降幅为78%,降幅最高的达到97%。
记者了解到,用于治疗获得性肺炎的利奈唑胺片的价格从3195.2元/盒下降到312.5元/盒,使用该药治疗的患者按一个疗程10天计算,费用由原来的6390.4元下降到625元,可节省5765.4元。精神分裂症患者服用奥氮平口崩片治疗,原来一个月费用849元,现在使用中选品种可节省822元,一年可省9859元。
国家组织的第一批集采25个药品,在广东与2019年度的平均采购价格相比平均降幅56%,实施10个月,减少药品费用50.6亿元;第二批32个药品,与2019年度的平均采购价格比平均降幅71%,实施半年,已减少药品费用10.37亿元;这次55个药品与前两批药品比较,品种数量更多、用量更大,覆盖面更广。此外,原来的买家只有公立医疗机构,而这次覆盖到民营医院和零售药店,并通过合同约定零售药店和民营医院对参保人实施零差率销售,让更多的广东参保人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降价的红利。
为做好第三批国家集采工作的实施,广东省医保局出台了关于中选药品的医保基金预付措施以及医保支付标准配套文件,明确了相关中选药品和非中选药品医保支付标准,促进第三批国家集采工作有效落实。落实过程将加强对中选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加大质量抽查力度,确保药品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