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关于20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14期(总第287期)。

其中,济宁市梁山县铭扬德馨综合超市销售的标称为聊城市金水城油脂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小磨香油(金水城商标,生产日期:2020/4/10),乙基麦芽酚检测值为118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

另外,根据2021年1月13日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2021年第3期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夏邑县郭庄诚信购物广场销售的标称聊城市金水城油脂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金水城”石磨香油(生产日期/批号:2020-01-05),乙基麦芽酚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夏邑县车站镇华联购物中心销售的标称聊城市金水城油脂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金水城”石磨香油(生产日期/批号:2020-08-01),酸价(KOH)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根据2021年1月11日滨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36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山东新合作超市连锁有限公司富源街分公司销售的标称聊城市金水城油脂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金水城石磨香油(生产日期:2020-06-05),乙基麦芽酚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乙基麦芽酚属于食品添加剂,是一种有芬芳香气的白色晶状粉末。因为乙基麦芽酚能使食品中原有香味得到调和、改良和提升,所以经常被作为香味改良剂。同时乙基麦芽酚还具有去除原料的杂味,保持长久清香的功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植物油脂中不得添加食品用香精香料。芝麻油中检出乙基麦芽酚的原因,可能是企业在芝麻油这类具有特殊香味的食用油中超范围使用乙基麦芽酚,达到以次充好的目的。

经查询,该公司多次被处罚,并被吊销食品生产许可证。

根据2018年6月26日,原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发布的处罚决定(聊高市监行处字〔2018〕003号),聊城市金水城油脂食品有限公司涉嫌生产经营邻苯二甲酸二丁酯超标的香油,被没收违法所得2560元。

根据2019年12月18日,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管局发布的处罚决定(聊高市监行处字[2019]12号),聊城市金水城油脂食品有限公司因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产品,被没收违法所得31.5元并处罚款5000元。

根据2019年12月30日,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管局发布的处罚决定(聊高市监行处字[2019]13号),聊城市金水城油脂食品有限公司因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产品,被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73.5元。

根据2020年7月17日,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管局发布的处罚决定(聊高市监行处字[2020]018号),聊城市金水城油脂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金水城石磨香油、金水城小磨香油蛋、金水城纯香油和金水城香油王乙基麦芽酚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被没收违法所得240元,并处罚款100000元。

根据2020年10月29日,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管局发布的处罚决定(聊高市监行处字[2020]029号),聊城市金水城油脂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产品乙基麦芽酚不符合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被没收违法所得2500.2元,罚款人民币150000元。

另外,聊城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吊销聊城市金水城油脂食品有限公司的编号为SC10237150100058的食品生产许可证;聊城市金水城油脂食品有限公司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五年内不得申请食品经营许可证;聊城市金水城油脂食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钱代林五年内不得申请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或者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直接责任人质量副经理兼质量负责人王改平五年内不得申请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或者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直接责任人生产科长兼关键控制点工人苏洪涛五年内不得申请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或者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据悉,聊城市金水城油脂食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该公司官网简介称,“我们以质量求生存,以信誉求发展,只做真香油”,2006年荣获全国旅游博览会金奖;2008年荣获中国质量万里行跟踪产品,被评为中国十大知名品牌;2010年被商务部授予中国诚信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