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出台中医药条例 鼓励民族医药加快发展
记者29日从《贵州省中医药条例》(简称《条例》)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该《条例》将于7月1日起正式施行,鼓励民族医药加快发展和中西医结合发展,并推进中医药养老服务融合。
贵州作为一个多民族省份,具有丰富的民族医药资源,被誉为“苗医药之乡”,该省154个民族药成方制剂收录进入国家药品标准,2个苗药民族药品种和2个独家品种进入《中国药典》(2020版),现有医疗机构制剂批准文号119个。
在贵州省中医药管理局副局长汪浩看来,过去贵州具备先天优势的苗医、侗医等本民族医药,由于没有相关法律法规的保障而发展受限,随着《条例》的施行会进一步发挥贵州民族医药的潜力与优势。
下一步,贵州省中医药事业将鼓励各民族自治地方加快民族医药发展保护立法,大力推动民族地方建立健全本地中医药民族医药发展保护制度。
作为中国四大中药材产地之一,贵州中药材资源丰富,中药材种植规面积711.14万亩,产量206.68万吨、产值224.42亿元人民币。《条例》提出,未来贵州将聚焦“黔药出山”,积极鼓励该省公立医院优先采购以“定制药园”中药材为主要原料加工生产的中药饮片和成药产品,建立中药材稳定消费市场。
发展中医药事业关键是人才,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副主任、省中医药管理局局长安仕海表示,贵州将打造一支医德高尚、医术精湛的中医药人才队伍,鼓励发展中西医结合教育,培养高层次的中西医结合人才,大力实施中医药人才“黔医雁翔”工程,夯实中医药基层人才队伍。
目前,贵州建成中医规范化培训基地7个,培养全科专业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2906名、“5+3”全科医生410名、“3+2”助理全科医生353名,培训乡村中医生5500人。其中,中医药高层次人才(博士)有566人。
《条例》还提出,要充分吸收中医药在参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经验,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发挥中医药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中的作用,将中医药相关机构和人员纳入紧急医学救援体系,将中成药、中药饮片、中药制剂纳入应急药品储备清单,加强中医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选派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参与紧急医学救援,实行中西医联合救治。
近年来,中国大力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多地出台相关条例推进中医药发展,目前北京、湖北、四川、江西、黑龙江等地的中医药条例已施行,中医药正迎来大发展的“春天”。(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