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少就诊人员密度 医疗机构禁止加床收治患者
医疗机构要严格减少就诊人员密度,新冠肺炎定点医院不探视、不陪护,非定点医疗机构非必需不陪护、不探视……昨天,在北京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上,市卫健委一级巡视员、新闻发言人高小俊介绍了本市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感染防控工作的举措。
高小俊说,医疗机构对来京就诊人员严格进行健康筛查。对于来自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州、县)就诊人员,第一时间启动流行病学接触史询问、复查核酸检测,对在发热门诊就诊和住院人员严格落实“1+3”检查。医疗机构要做好预检分诊和首诊负责工作,对于有发热、干咳、乏力等表现的患者,要进行流行病学问诊和患者基本信息登记,实施闭环管理。不具备接诊条件的医疗机构要严格做好患者信息登记和报告,通过120救护车将患者转诊至发热门诊就诊,不得擅自诊治具有发热等症状的患者。医疗机构发现新冠病毒核酸样本检测为阳性的要第一时间报告,并尽快将患者闭环转至定点医院隔离治疗。
医院要完善发热门诊硬件配置,做到发热门诊独立设置,人流、物流、空气流与其他区域严格物理隔离。发热就诊患者实行闭环管理,在核酸检测结果未报告前,严格对患者隔离管理,限制其活动范围,并做好个人防护。对拒不服从医院防控管理、擅自到限定活动区域外活动或离院的患者,按要求向属地有关部门报告处置。
新冠肺炎定点医院和转运急救等机构,对参与相关工作的人员严格落实闭环管理。各医疗机构对发热门诊等重点科室工作人员加强健康监测,保持人员相对固定,非必要不与医院其他科室人员接触,严格控制活动范围,避免外出和聚集活动;加强对发热门诊保安、保洁人员的管理,实行集中居住并相对独立,且不得与医院其他人员混住。
医疗机构严格减少就诊人员密度,坚持预约诊疗与预检分诊相结合,引导患者按照预约时间就诊,缩短在院等候时间;合理确定床位使用比例,禁止加床收治患者;合理设置隔离区域或过渡病室,做好入院患者和陪住人员筛查;严格陪护及探视管理,新冠肺炎定点医院不探视、不陪护,非定点医疗机构非必需不陪护、不探视,对确需陪护的要固定陪护人员、进行核酸检测且限制活动范围;将护工纳入陪住管理。
医疗机构要严格落实核酸检测筛查措施,对重点科室的工作人员做到应检尽检,每周进行1次核酸检测,其他科室人员每2周进行1次核酸检测。对接诊过中高风险地区患者或者存在类似风险的工作人员,自接诊或接触之日起14天内每3天1次核酸检测。此外,医疗机构要严格急危重症患者救治保障措施,坚持“分类处置、重症优先”“绿色通道、个性安排”“缓冲隔离、加强防护”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