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加强源头治理海洋垃圾 共建共享碧海蓝天洁净沙滩
中国经济网北京8月26日讯 记者从今日举行的生态环境部8月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海洋垃圾防治制度机制,指导督促沿海地方做好塑料垃圾污染源头管控与入海防控,加强海洋垃圾清理整治与监督管理,引导广大社会公众积极参与限塑、减塑、治塑行动,共建共享“碧海蓝天,洁净沙滩”的美丽景象。
中国经济网记者苏兰摄。
洋垃圾污染防治是社会公众普遍关注的问题,也是全球沿海国家普遍面临的挑战。联合国环境署报告指出,大约80%的海洋垃圾来源于陆地,20%左右来源于人类海上活动。陆地上的垃圾特别是塑料垃圾,一旦进入海洋之后,在海洋环境中的留存时间长、治理难度大。
生态环境部海洋生态环境司副司长张志锋在会上介绍,生态环境部高度重视海洋垃圾污染防治,近年来,会同有关部门主要推进了以下四个方面工作:
一是严格塑料生产、销售和使用的源头治理。去年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建立了跨部门的塑料污染治理专项工作机制,依法限制、禁止部分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规范塑料废弃物回收利用,推动完善塑料制品全生命周期的管理制度的建立健全和落实落地。各行业源头防控塑料污染合力逐渐形成,海洋垃圾的源头减排力度不断加强。
二是将海洋垃圾治理工作纳入污染防治专项行动统筹部署。生态环境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等,推进沿海农村生活垃圾、河岸河道垃圾治理,防止塑料垃圾进入海洋环境;在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中大力推进渤海海洋垃圾污染治理,开展入海河流和近岸海域垃圾常态化防治。同时,生态环境部牵头编制的《全国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也将“推进海洋塑料垃圾治理”等内容纳入“十四五”重点工作任务。
三是推进沿海地方政府海洋垃圾防治工作。指导沿海地方建立健全“海上环卫”工作机制,实施海洋垃圾入海防控与专项整治。目前,环渤海三省一市、福建省和海南省等均已建立“海上环卫”常态化工作机制,大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海洋垃圾的及时清理和常态化监管。
四是加强海洋垃圾防治宣传教育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部每年通过“六五环境日”“六八世界海洋日”及其他系列活动,会同新闻媒体和公益组织,加强清洁海洋宣传教育,积极推动公众参与清洁海滩行动。随着公众海洋环境保护意识的提高,人们支持和参与海洋环境保护的主动性越来越强。每年台风过后,沿海环境保护组织和居民已经成为清洁海滩垃圾的重要力量。在政府、企事业单位、环境保护组织和社会公众的共同努力下,海洋垃圾防治的社会合力已经初步形成,并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