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获悉:作为国家重要能源和战略资源基地,内蒙古自治区正多措并举,全力做好能源保供工作。

内蒙古协调手续办理,保障增产用地,推进产能核增;签订中长协议,将18个省(区市)5300万吨煤炭保供任务交由鄂尔多斯市40家煤企落实,实际签订合同量5364万吨;强化日常调度,加强研判监测和预报预警,督促在产煤矿能产尽产;加强安全监管,督促煤企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释放先进产能……

随着各项增产措施的落实,内蒙古煤炭产量显著增加。10月初,内蒙古全区煤炭日产量增至300万吨以上。10月9日,全区煤炭日产量达327万吨,主产地鄂尔多斯市达234万吨,均为今年以来最高水平。

据了解,此次核增的煤矿主要有两类,一是机械化程度高、生产系统可靠、不需新占林草地的现代化煤矿。二是生态治理效果好,符合绿色矿山建设要求的露天煤矿。

此外,内蒙古各级能源、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和林草等部门将开展联合执法,指导煤矿合理安排生产接续和生态修复,确保生态环境保护等各项措施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