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沈阳1月2日电 (孝媛)新年后的第一个工作日,辽河流域生态修复工作会议在辽宁省水利厅召开。本网从会上获悉,从2020年起,辽宁将全面实施辽河流域生态修复。

辽河是辽宁的母亲河,但是,这条母亲河已经严重“透支”。全省重点治理的27条重污染河流,20条在辽河流域;全省地级以上城市建成区70条黑臭水体,辽河流域有45条。

为了不让母亲河再受伤,近日,辽宁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辽河流域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总体方案》。《方案》明确,辽河流域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项目投资总额初步匡算为422亿元,按建设期7年,分为两阶段实施,2019—2020年投资134亿元,2021—2025年投资288亿元。

据介绍,辽河流域生态修复工作将从2020年起全面实施,坚持自然封育、统筹兼顾、绿色生态原则。巩固辽河、大小凌河、浑河、太子河等河流88万亩生态封育成果,继续实施生态封育延至下一个承包期。对辽河干流河道管理范围内除水田、护堤林、防风固沙林以外的河滩地实施生态封育,并将封育范围延伸到东辽河省际段。同时,鼓励其他河流积极推进退田还河。

2011年以来,88万亩生态封育初步形成了辽河干流及大小凌河千里生态长廊,对生态文明建设形成了重要支撑,对辽河水质从中度污染转变为轻度污染发挥了重要作用。可以说,辽河干流的全面封育,是顺应大自然的规律,也是落实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总方针。

根据初步核查结果,除了已封育的88万亩土地,辽河干流还有50多万亩耕地需要退田还河。

为全力抓好辽河流域生态修复工作,辽宁各地将成立生态封育工作领导小组,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的生态封育实施方案,明确各级政府和部门工作职责。同时,认真核查土地面积。各级财政部门负责落实退耕还河补助资金,保证及时拨付、专款专用,并实行实名制登记造册管理。每年6月底前,各市政府要向省级财政和水利部门报告当年补助资金发放情况。此外,辽宁还将推进河湖“清四乱”、打击非法采砂等专项行动,真正管好“盛水的盆”和“盆里的水”,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