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应龙集团霉素软膏抽检不合格 曾因虚假广告被罚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1月20日讯(记者朱国旺 郭文培)1月16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2019年下半年北京市药品质量安全公告》,标示为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马应龙集团)生产的1批次红霉素软膏(批号:190126;规格:1%)样品被检出含量测定不符合规定,检品来源于北京市宣内药品有限责任公司。
据悉,早在2010年马应龙集团(原名:武汉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就获得了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布的《药品GMP证书》,认证范围为栓剂、合剂、口服液。而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记者查询发现,2017年马应龙集团就曾因抽检不合格上“榜单”。据《总局关于11批次药品不合格的通告(2017年第74号)》,经大连市药品检验所等6家药品检验机构检验,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号为150609的地奥司明片含量测定不合格,被要求其暂停销售,并召回产品。
为此,记者致电马应龙集团质量部了解红霉素软膏抽检整改情况时,对方告诉记者,可将采访函发给他,而截至发稿时,记者只收到自动回复邮件,其电话始终未接通。据悉,马应龙集团成立于1994年,于2004年5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此外,据2014年4月16日武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汉阳分局对马应龙大药房公司作出的阳工商处(2014)33号行政处罚决定书:马应龙大药房公司擅自发布户外广告,利用广告对商品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马应龙大药房公司给予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
天眼查显示,马应龙大药房隶属于武汉马应龙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而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武汉马应龙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93.42%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