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下午,北京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上,市城市管理委二级巡视员蒋志辉介绍了继续延长居民集中供热的有关情况。

近日,本市原定将城镇居民集中供热结束时间从3月15日顺延至3月22日。在此期间,市城市管理委会同相关部门密切跟踪天气及疫情的动态情况,对是否需要进一步延长供热进行了会商研判。

预计3月23日至31日期间,尽管平均气温已达12℃,但仍有冷空气活动,气温变化幅度较大且夜间气温较低,降雨天气会降低体感温度。考虑到当前本市仍处于疫情防控一级响应期间,学生、儿童及多数市民均居家生活,市委、市政府决定,将城镇居民供热时间再延长9天,至3月31日24时。

延长供热期内,居民集中供热增加的费用仍由市财政全额负担。天然气分户自采暖居民(含农村地区煤改气)用户用气量补贴上限调整至864立方米。

此次延长供热是助力疫情防控的专门举措,也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具体体现,市、区供热主管部门将继续加强供热服务和安全监管考核,各供热单位也将根据天气实时变化,精心做好运行调节,始终保持优质服务,切实把好事办好,为市民群众提供温暖舒适的居家生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