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4月13日讯(记者朱国旺 杨奇奇)4月7日,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2019年广西化妆品监督抽检结果公告》(2020年第1期)。通告显示,4批次玥之秘水晶防晒喷雾SPF50+PA+++不合格。据了解,玥之秘水晶防晒喷雾SPF50+PA+++曾多次因为质量问题被国家药监局通告。同时,该品牌在市场上发现有假冒产品,消费者需认真甄别。

广西药品监督管理局表示,标示生产(代理)厂家为广州蔓蒽施贸易有限公司、广州蔓蒽施贸易有限公司、广州市凤睿鸣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所生产(代理)的玥之秘水晶防晒喷雾SPF50+PA+++4批次不合格。值得注意的是,4批次玥之秘水晶防晒喷雾SPF50+PA+++不合格项目中,检测出批件及标签未标识的防晒剂二苯酮-3和4-甲基苄亚基樟脑。

据了解,二苯酮-3和4-甲基苄亚基樟脑是可被允许使用的防晒剂,可用于各种护肤和护发品。但二苯酮-3使用过量有致痘风险和一定的致癌性。4-甲基苄亚基樟脑是主要防御紫外线UVB的防晒剂,属于化学防晒剂,欧洲研究认为该防晒剂对甲状腺有毒性,会干扰人体激素,要求用量不得超过4%。

事实上,玥之秘水晶防晒喷雾曾多次被曝产品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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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16批次化妆品不合格的通告》(2018年第78号)截图

2018年8月28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16批次化妆品不合格的通告》(2018年第78号)。通告显示,玥之秘水晶防晒喷雾SPF50+PA+++不合格产品,不合格项目为产品批件与标签标识不一致(“丁基甲氧基二苯甲酰基甲烷”写成“丁基甲氧基二苯甲酞基甲烷”);未检出批件及标签标识的防晒剂:丁基甲氧基二苯甲酰基甲烷、苯基苯并咪唑磺酸、奥克立林、水杨酸乙基己酯、胡莫柳酯、双-乙基己氧苯酚甲氧苯基三嗪。但企业否认代理该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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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35批次化妆品不合格的通告》(2018年第87号)截图

2018年9月10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35批次化妆品不合格的通告》(2018年第87号),发现玥之秘水晶防晒喷雾SPF50+PA+++不合格,不合格原因为检出批件及标签未标识的防晒剂:4-甲基苄亚基樟脑;未检出批件及标签标识的防晒剂:胡莫柳酯、水杨酸乙基己酯、奥克立林、苯基苯并咪唑磺酸、双-乙基己氧苯酚甲氧苯基三嗪。但企业否认代理该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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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6批次化妆品不合格的通告》(2018年第88号)截图

2018年9月12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26批次化妆品不合格的通告》(2018年第88号),经山西省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玥之秘水晶防晒喷雾 SPF50+ PA+++产品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未检出批件及标签标识的防晒剂苯基苯并咪唑磺酸、丁基甲氧基二苯甲酰基甲烷、奥克立林、水杨酸乙基己酯、胡莫柳酯、双-乙基己氧苯酚甲氧苯基三嗪。但企业否认代理该产品。

假冒产品充斥市场消费者需谨慎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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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批次假冒化妆品的通告》(2019年第98号)截图

记者在搜索玥之秘水晶防晒喷雾 SPF50+ PA+++相关信息时发现,2018年8月28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16批次化妆品不合格的通告》(2018年第78号)中显示,2批次的玥之秘水晶防晒喷雾 SPF50+ PA+++为假冒化妆品。

此外,2019年12月26日国家药监局发布《51批次假冒化妆品的通告》(2019年第98号)中也显示,在11批次防晒类化妆品中有5批次的玥之秘水晶防晒喷雾 SPF50+ PA+++为假冒化妆品。

据中国经济周刊报道,“‘假货’分为两种情况,一种就是由地下工厂生产,所谓明目张胆的假货,而另一种情况似乎还不能完全叫造假。“如果一家企业出了爆款产品,多家企业就会一拥而上,从名字到包装到配方,几乎直接抄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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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资料显示,玥之秘水晶防晒喷雾SPF50+ PA+++两年前因被明星在综艺节目中使用登上热门。该防晒还曾被直播红人李佳琪推荐,直播3秒销量突破3万瓶。目前,该防晒在各大电商平台上均有销售,天猫旗舰店月销量高达8万,京东上高达31万条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