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吴玉萍兰州报道 记者日前从甘肃省生态环境厅获悉,甘肃拟投入3500万元,在祁连山地区沿黑河、石羊河流域的7县(区)开展横向生态保护补偿试点,旨在促使黑河、石羊河两个内陆河流域沿线各市、县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坚持生态优先、权责对等,促进流域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改善,筑牢国家西部生态安全屏障,为建立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奠定基础。

据了解,项目涉及甘州区、临泽县、高台县、肃南县、金塔县、凉州区、民勤县共7县(区)。相关市、县级政府作为实施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工作的责任主体,按照“成本共担、效益共享、合作共治”原则,联防共治,共同推进黑河、石羊河流域水环境改善,加快建立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等流域保护和治理长效机制。

试点实施期为3年。2020年6月底前,签订横向生态补偿协议且考核断面全年平均水质达标的县区,2020年甘肃省财政厅将从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中安排资金,对每个县奖励500万元;2021年和2022年,考核断面全年平均水质达标且主要水污染物指标较上年度有所降低的县区,由甘肃省生态环境厅从环保专项资金中安排资金,对每个县每年分别奖励300万元、200万元;2020年6月底前,未签订补偿协议的,不享受奖励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