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8月5日讯(记者朱国旺郭文培)8月3日,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吉林龙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违反《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等相关规定,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给予其警告的行政处罚。

据了解,4月2日,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收到吉林市场监管投诉举报单,举报吉林龙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风寒感冒颗粒等品种存在违法违规生产问题。随后,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查证发现,吉林龙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风寒感冒颗粒生产批量未严格执行企业制定的工艺规程;同时,风寒感冒颗粒批生产记录不规范,追溯困难。

对此,5月13日,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向吉林龙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同时,因该公司已按要求进行改正,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给予其警告的行政处罚。

吉林龙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官网介绍,其是集科研、开发、生产、营销为一体的民营股份制药企业,是吉林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主要从事中成药、针剂的生产研发,药品质量和疗效是其企业理念核心。不过,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记者梳理发现,2011年至2019年,该公司连续9年被通报药品抽检不合格。

2019年7月30日,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2019年第6期药品质量抽检通告》显示,标示吉林龙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感冒灵胶囊(批号:171003)不符合规定。

2019年6月5日,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江西省2019年第2期药品监督抽检信息公告》显示,标示吉林龙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复方桔梗止咳片(批号:170601)不符合规定。

2018年5月24日,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药品抽查检验信息的通告2018年第5期》显示,标示吉林龙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荨麻疹丸(批号:160415)不合格。

2017年12月1日,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药品抽查检验信息的通告2017年第11期》显示,标示吉林龙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益气补肾胶囊(批号:151001)不合格。

2016年8月9日,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抽查检验信息(2016年第3期)》显示,标示吉林龙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通窍鼻炎片(批号:20140301)、滋补生发片(批号:20131002)不符合规定。

2015年10月27日,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发布的《江苏省2015年第2期药品质量公告》显示,标示吉林龙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2批次通窍鼻炎片(批号:20121202、20131001)不符合规定。

2015年1月27日,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江苏省2014年第3期药品质量公告》显示,标示吉林龙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3批次通窍鼻炎片(批号:20130302、20131201、20130907)不符合规定。

2013年11月4日,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安徽省药品质量公告(2013年第3期)》显示,标示吉林龙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2批次灯盏花素注射液(批号:20120513、20120816)不符合规定。

2012年2月22日,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江苏省2011年第3期药品质量公告》显示,标示吉林龙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维C银翘片(批号:100404、100504、100406)不符合规定。

2011年11月9日,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江苏省2011年第2期药品质量公告》显示,吉林龙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四川省三星堆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维C银翘片(批号:100303)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