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8月25日讯(记者朱国旺 杨奇奇) 8月21日,内蒙古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两公司因销售哈药集团制药总厂生产的劣药被内蒙古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罚款,并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据了解,哈药集团制药总厂为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药股份”)分公司。

经调查,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现内蒙古仁泰医药有限公司销售给内蒙古海王医药有限公司,标示为哈药集团制药总厂生产的 “阿莫西林片”(生产的批号为1903001)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为“有关物质”。哈药集团制药总厂于2020年1月2日对该批药品向内蒙古自治区药品检验研究院申请复验,2020年3月5日,内蒙古自治区药品检验研究院发出复检检验结果仍为“有关物质”不符合规定。

内蒙古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5修正)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规定,内蒙古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没收内蒙古仁泰医药有限公司没收剩余劣药1185盒并处两倍罚款,罚没共14580元人民币;没收内蒙古海王医药有限公司违法所得并处两倍罚款,罚没款共11461.5元。

据了解,哈药股份旗下企业包括上市公司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哈药集团世一堂中药饮片有限责任公司、哈药集团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哈药集团世一堂中药饮片有限责任公司等,经营范围有药品生产,药品经营;食品生产,食品经营;生产、销售制药机械、日用化学品、劳保用品、饲料添加剂、消毒产品、生物有机质、有机化学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生产、销售医疗器械;从事医药以及医药机械方面的技术开发等。

记者发现,哈药集团旗下公司因药品质量问题频发,屡屡登上质量黑榜。

2020年5月18日,黑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行政处罚书显示,经检验,哈药股份控股孙公司哈药集团医药有限公司药材分公司购进、销售炙甘草含量测定不符合要求,定性为劣药。黑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责令该公司停止购进、销售该劣药,并没收其违法所得。

2018年1月15日,黑龙江食药监局发布的2018年黑龙江省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显示,哈药集团医药有限公司药材分公司因铵盐问题不合格,销售劣“白矾”被没收违法所得。同年2月2日,国家药监局发布《关于65批次中药饮片不合格的通告》显示,哈药集团世一堂中药饮片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中药饮片甘草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含量测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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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7月20日,国家药监局发布《关于26批次中药饮片不合格的通告》显示,哈药集团世一堂中药饮片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中药饮片白矾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铵盐。

2016年3月18日,哈药集团世一堂制药厂因违法生产假劣银杏叶制剂被国家药监局通告,并没收该企业违法产品和违法所得、罚款等行政处罚。同年8月16日,哈药六厂生产的保健食品女士高盖牌钙片功效成分维生素C不符合规定,被相关部门没收违法所得,没收不合格的女士高盖牌钙片17269盒,并处以罚款共计近20万元。

2015年6月22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银杏叶提取物和银杏叶药品生产企业自检情况结果,哈药股份分公司哈药集团世一堂制药厂15批次银杏叶分散片全部不合格。

此外,据资料显示,哈药集团三精黑河药业诺氟沙星胶囊不符合规定,哈药集团世一堂制药厂生产1批次板蓝根颗粒不合格,哈药集团世一堂制药厂生产的1批次银翘解毒丸不合格,哈药股份旗下公司多次因药品质量问题出现在大众视野里。

营业收入、净利润连续下滑 投资失利

另据东方财富网数据显示,哈药股份2014年至2018年营业收入连续四年下滑,2017年至2019年净利润连续三年下滑。至今年3月31日,哈药股份营业收入和净利润仍处于负增长状态。

此外,今年6月,哈药股份投资美国保健品GNC品牌宣布破产,对哈药股份产生重大影响。据了解,2018年哈药股份控股股东与GNC签订了购买协议,以现金29995万美元认购GNC发行的299950股优先股,交易双方拟共同出资在中国香港设立一家合资公司,其中哈药股份持有合资公司65%的股权,GNC持有合资公司35%的股权。

6月24日,哈药股份发布公告称,GNC 进入美国破产法第11章重整程序后,公司作为优先股股东,偿还次序位列普通债权人之后,无法得到优先清偿,根据 GNC 目前公布的财务数据初步测算,将对本公司的净资产和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若 GNC可转换优先股总计20.49亿元的投资部分或全部无法收回,将冲减留存收益;若累计1.71亿元的应收股利部分或全部无法收回,将计入当期损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