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网产经讯9月3日,华海药业公告称,近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周明华出具的情况说明,其于2020年9月1日在减持公司股份过程中因误操作而导致短线交易的情形。

公告显示,华海药业于2020年4月14日披露了《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司股东周明华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所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644万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2020年8月11日,华海药业披露了《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进展公告》,截至2020年8月10日,周明华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其合计减持公司股份14,539,110股(该股份数系根据实际减持数量并结合公司2019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换算而成),占公司总股本的0.9995%。

2020年9月1日,周明华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减持公司股份,在实施本次股票操作中,因失误将“卖出”指令误操作为“买入”指令,错误买入本公司股票5,000股,买入成交均价为43.57元。本次误操作上述交易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四十四条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六个月内卖出公司股票又买入的行为构成短线交易。

对于本次短线交易的处理,华海药业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四十四条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3.1.8条的规定,周明华本次因误操作买入公司股票的行为构成短线交易,本次错误买入公司股票5,000股,买入成交均价为43.57元;当日在买入前周明华曾一笔卖出5000股,卖出成交均价43.35元。本次误操作造成的短线交易亏损1,112.4元。

周明华已深刻认识到了本次短线交易的严重性,就本次操作失误导致的短线交易给公司和市场带来的不良影响,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今后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公司将进一步要求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加强对《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学习,严格遵守有关规定,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