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高新因信披存疑收关注函 “药中茅台”高增长能否持续?
9月16日早盘,长春高新股价持续走低。截至发稿,跌逾5%,报363.50元,成交额13.85亿元,市值1471亿元。
9月15日晚间,长春高新因信披公平性存疑,收到深交所的关注函,被要求在9月18日前,回复说明三方面信息。
深交所关注函称,近期有媒体报道称,公司第二大股东金磊作为子公司金赛药业总经理,在金赛药业机构调研会议上发表了“其他城市营销模式内部还是有问题,3季度不好也有内部松懈的原因,7月同比下滑”“金赛药业明年的业绩展望从增长35%下调至25%”等有关公司主要子公司金赛药业业绩以及“由于需要交税10亿元,年底还会做减持”等有关减持你公司股票的言论。
9月14日,长春高新因“一个跌停”引发市场关注。次日早间,长春高新发布了一份靓丽的三季报业绩预告,预计2020年前三季度盈利21.71亿元至22.95亿元,同比增长75%至85%。
对于三季报业绩大幅预增的原因,长春高新表示,控股骨干医药企业收入增长;公司2019年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公司于2019年11月完成了对金赛药业29.5%少数股东股权的收购,因此公司自2019年11月起按持股比例99.5%合并金赛药业的财务报表。
对此,深交所要求公司结合金赛药业营业收入、净利润占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比重的历史情况,说明市场能否通过获知金赛药业业绩而直接推断公司相应期间业绩。以及要求补充披露公司7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的预计业绩与上年同期相比的变动情况,在此基础上说明金磊上述业绩相关言论是否属实。
此外,长春高新在三季报业绩预告中称,按照公司2019年重大资产重组方案中相关协议,金磊2019年度业绩承诺已达成,其在2020年12月底将有部分股票具备减持条件。但其减持的额度、减持的具体时间和减持的方式应遵守“短线交易禁止”、“大股东减持新规”等监管规则。目前,金磊尚不具备减持条件,公司也未接到其关于减持股票安排的报告。
对此,深交所要求公司结合金磊目前持股及股份限售情况,在函询的基础上说明其是否存在减持计划,上述减持相关言论是否属实。
同时,要求结合公司信息披露相关内控制度及其执行情况,说明公司是否存在有选择性地、私下向特定股东披露、透漏或者泄漏未公开信息,是否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原则的情形;在此基础上,要求说明公司及金磊的有关行为是否违反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2.15条“上市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其他公共媒体发布重大信息的时间不得先于指定媒体,在指定媒体上公告之前不得以新闻发布或者答记者问等任何其他方式透露、泄漏未公开重大信息”的规定。
2020年上半年,长春高新实现营收39.17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5.4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13.1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80.27%。金赛药业在今年上半年实现营收25.35亿元,同比增长18.47%,净利润达到11.29亿元,同比增长37.14%。
从上半年数据来看,金赛药业营收占长春高新营收比重的64.72%,净利润占比则高达8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