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网北京10月24日电 (记者 高蕾)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起草了《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文件明确网络交易监管要坚持鼓励创新、包容审慎、严守底线、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的原则,对于网络社交、网络直播等网络交易新业态新模式,实行包容审慎监管,留足发展空间,同时确保商品和服务质量与交易安全。

值得注意的是,针对网络交易平台“二选一”的问题,征求意见稿明确规定,平台内经营者可以自主选择在多个平台开展经营活动。平台与平台内经营者建立或者变更独家经营合作关系有关的事项,应当在平等基础上进行公平协商,并通过书面形式对合作条件、双方义务、违约责任等予以明确约定。平台不得强迫平台内经营者接受。

所谓“二选一”,是指一些电商要求入驻商家只能在该平台提供商品或服务,不得或者变相要求商家不得同时在其他平台经营。如果此征求意见稿最终落地生效,意味着相关部门将出手监管电商平台“二选一”行为了。

北京云嘉律师事务所律师、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赵占领表示,这是截至目前,有关电商平台要求商家“二选一”的行为所作的最细致、明确的规定。征求意见稿进一步对电商平台要求商家“二选一”的行为进行明确规定,主要体现在几个方面:首先,网络交易平台不得对平台内经营者与其他平台的商业合作进行不合理限制或者附加不合理条件,平台内经营者可以自主选择在多个平台开展经营活动;其次,没有一刀切地禁止平台与平台内经营者的独家合作,但是需要在平等基础上公平协商,不得通过搜索降权、下架商品、限制经营、屏蔽店铺、提高服务收费等方式强迫平台内经营者接受独家合作;第三,平台要求平台内经营者独家合作,即使经过公平协商达成一致,也可能给平台内经营者造成损失,平台对此应该给予合理补偿。

近年,网络电商平台间的“二选一”争端不断发生。今年9月份,爱库存实名举报唯品会强迫商家“二选一”。此前,国美和苏宁、京东和苏宁、京东和当当,就连美团和饿了么等送餐平台也曾因此引发矛盾。对此,北京庞标律师事务所庞帅律师表示,网络不是法外之地,经营者利用网络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属于电子商务活动,其参与市场竞争,要受到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调整和规范。

在有了相对明确的法规依据后,焦点将落于执法实践上。赵占领认为,在实际操作中,网络交易平台与平台内经营者的地位有别,平台内经营者还是处于相对弱势的地位,如何保障“平等基础上公平协商”恐怕有困难,而且平台要求“二选一”对平台内经营者造成的损失如何补偿,如何证明损失,如何确定”合理“的标准都存在操作困难,也容易产生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