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网产经讯11月19日晚间,司太立披露公司“7.27”车间爆炸事故进展,截至目前,公司仙居厂区的碘造影剂系列产品各生产车间已完成自查整改并恢复生产。今后公司将进一步完善安全环保等工作管理机制,加强风险辨识与隐患排查治理,建立安全环保治理长效机制,杜绝此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公告显示,公司于2020年9月27日收到仙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仙居县人民政府关于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7.27”泄露爆炸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及随附的仙居县应急管理局牵头组成的事故调查组出具的《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7.27”泄露爆炸事故调查报告》,认定此次爆炸事故直接原因系发生事故的车间内生产设备超过使用寿命,在生产过程中失效,导致碘海醇粗品正丁醇溶液泄露至车间地面,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点火源后发生闪爆。经事故调查报告认定,此次爆炸事故为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经仙居县应急管理局调查后认定: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未对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对此次事故负有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对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处以人民币48万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