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员观察

2020年,直播带货的盛行是影响最为深远的触动之一。卖车、卖房、卖火箭发射服务……这一年,直播“货架”上的商品不断突破人们的想象。有人感叹,这是“万物皆可直播”的时代。

直播带货为经济复苏注入了澎湃动力。甘肃土豆、黔西南薏米、大凉山橙子……许多人走进直播间,为家乡土特产带货,为湖北拼单,为脱贫出力。直播购物,让买家买到了物美价廉的产品,让卖家的产品获得了更多关注,皆大欢喜。起初一段时间里,直播带货一派烈火烹油、鲜花着锦之盛,引得明星名流纷纷“入场”。

带货直播的优势——低门槛、高效率,也给其发展埋下隐患。诱惑之下,入场人员大幅增长,加之新兴业态的相关监管尚未到位,这时候,泥沙俱下、鱼龙混杂的现象容易“冒头”。数据造假、以次充好、大数据杀熟……岁末频频曝出的造假新闻,掀开了直播带货乱象一角。更令人担忧的是,这样的“翻车”事件不只发生在“杂牌军”身上,连汪涵、李佳琦、李雪琴等头部主播都在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的《消费维权舆情分析报告》中“被点名”,涉及数据造假、订单造假、退换难等情况。而且据报告显示,“双11”期间有关直播带货类负面信息33.41万条,日均在1.24万条左右。

毋庸置疑,带货直播是趟“快车”。可“翻车”的次数多了,消费者的信任也就磨没了,最终难免招致“其兴也勃焉,其亡也忽焉”的命运。因此,对这一新兴行业做出规范监管很有必要。今年以来,有关部门接连出手,发布了《网络直播营销行为规范》《关于加强网络直播营销活动监管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等相关文件,对带货直播中的“翻车”因素提出了具体的监管意见,让这趟“快车”不再任性疾驰于毫无规范的“野路子”上。

规范好直播带货,关键在于规范带货主体——平台和主播。当前,大多数商家只是把直播视为销售手段,并未真正把直播纳入自己的商业生态。因此,主导直播带货的平台和主播也容易将自己代入销售方的身份,且享受“一锤子买卖”——只要卖出去便算完成任务,哪管产品质量如何,哪管你退不退货。因此,很多时候,平台和主播只负责确定产品和直播流程,对产品的质量并未进行严格的审查与把关。

带货主播作为广告推介、广告代言人的角色,理应对消费者负责,岂能“只卖货,不管货”?一旦产品出现问题,消费者除了向商品卖家直接索要说法或赔偿,也可以要求主播担责。同时,平台方也应承担起相应的监管审查义务。只有让这些“司机”或在“发车”前先感知肩上压力,或于“翻车”后担起责任,方能令其警醒,谨慎“驾车”,重视对选品的质量把控和相应的售后保障。唯有让带货者有约束、有痛感,才能让直播带货不脱轨,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行发展。 (许晓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