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市医疗卫生人员权益保障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发布。这是全国首部专门规范医疗卫生人员权益保障的省级政府规章。据上海市司法局副局长罗培新介绍,《办法》的一大亮点是引入信用惩戒制度并构建惩戒机制闭环。

据了解,《办法》确立了分类分级的扰乱医疗秩序行为联动惩戒规则,加大违法成本,切实保障医疗卫生人员人身安全。对于实施禁止行为的“医闹”,相关行政处罚和刑事追责信息将依法及时向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归集。同时,根据行为和相应处罚轻重程度,设定一般、严重两个失信惩戒档次,由相应部门实施相应烈度的联合惩戒措施。相关信息同步推送医疗卫生机构,提醒医疗卫生机构提前预防。

为了推动医患纠纷化解,建立完善医疗风险分担机制,《办法》将侵害医疗卫生人员权益的行为归纳为七个方面,明确予以禁止。罗培新介绍说,实施禁止行为,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警告、罚款、行政拘留等处罚;有较严重后果等从重情形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从重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同时,《办法》还把法言法语转化为通俗易懂的语言,比如对禁止行为之一“扬言暴力伤害医疗卫生人员或其亲属”中的“扬言”情形进行了罗列,将公开或者以信件、电话、短信、微信等方式都列入“扬言”的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