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网产经讯 1月11日晚间,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德曼”)发布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募集说明书(二次修订稿)显示,本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已经通过多次会议审核,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在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公司将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办理股票发行、登记和上市事宜,完成本次发行股票全部呈报批准程序。不过,上述呈报事项能否获得相关批准,以及获得相关批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

据悉,此次利德曼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126,213,152股(含126,213,152股),发行对象为高新科控,最终发行数量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与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根据具体情况协商确定。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55,66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财经网产经了解到,在发行前,高新科控持有利德曼29.91%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广州经开区管委会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系利德曼关联方,本次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由于高新科控将全额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因此在发行后,高新科控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将进一步提升。

利德曼表示,针对本次发行,公司已与发行对象签订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并约定了违约责任条款。尽管如此,若发行对象因不可预见的原因出现违约情况,会导致本次发行失败或募集资金不足的风险。

同日,利德曼公告披露,公司根据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对审核问询函回复的进一步审核意见,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审核问询函的回复内容进行了相应补充和修订并进行公开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