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疾病应对的一项重要政策,我国的医保制度经历了从试点探索到全国推广的政策发展过程,逐步建立起覆盖全民的公共医保体系。医保制度在保障人民生活与健康水平,推进社会公平正义上做出了卓越贡献。但就整个医保体系而言,尚存在一些待改善的“症结”,比如民众关心的医保异地报销问题。

3月11日,李克强总理在全国两会记者会上专门提到“看病费用何时可以异地报销”问题。“现在很多学校门口,都是老人在接送孩子。这些老人是异地养老的,甚至就是来帮子女带孩子。不能让他们为异地报销医疗费烦恼。”针对目前医保异地报销尚待改善的地方,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日前采访了两位学界专家,听取他们对于该问题的建议。

文、图/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 冯秋瑜 实习生 潘梓弘

上海交大医学院客座导师梁嘉琳:

医保异地报销政策效应已逐步显现

“异地报销之所以被提到总理案头,在于其对区域经济发展起到牵一发而动全身的作用。”近日,“健康智荟”学术思想平台创始人、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客座导师梁嘉琳在接受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专访时表示:由于城乡之间、地区之间发展不均衡,如果没有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保障,患者在外地(外省)看病,不仅要垫付医药费长达数月,还可能被户籍地(参保地)的医保中心拒绝赔付,既要“跑断了腿”,还可能“瘪了腰包”。长此以往,不均衡的异地报销政策还可能成为人才跨区域流动、区域经济社会一体化的“绊脚石”。

梁嘉琳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谈到,自2016年启动国家跨省异地就医结算工作以来,从省内到跨省,从住院医疗到门诊医疗,从长三角到京津冀、珠三角再到全国试点,覆盖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外来务工者)、异地转诊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如到大城市带孙辈的老人)等四类重点人群,医保异地报销的政策效应已逐步显现。

“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是重大民生工程。长期以来,异地就医跑腿报销难、垫支压力大,一直是外出居住、工作、转诊群众的痛点问题。如今,群众异地就医垫支压力大、跑腿报销难的痛点逐渐成为历史,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住院、门诊一体化的局面正在形成。”梁嘉琳认为,“目前,异地就医备案的管理服务方式便利度已大大加强,如一律取消需要就医地经办机构、医疗机构的证明盖章,方便患者及时、便利地在最适合自己的就医地进行治疗,降低了不必要的制度成本。通过电话、传真、邮箱、官方网站、手机APP、微信公众号等方式都可以进行异地就医备案。”

门诊异地报销需求迫切

国家医保局基金监管司司长黄华波曾表示:“在中国这样一个人口、地域大国开展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国内是首次,国际无先例。关键制约因素有三个:一是政策差异大。目前医保以地市级统筹为主,一些省份还有县级统筹,每个统筹区都有权根据当地实际制定具体的医保待遇和管理服务政策,包括报销标准、慢特病种及报销政策等;二是信息孤岛突出。医保信息系统主要由各统筹区负责,自下而上建设,全国没有形成统一的医保系统,无论是重建还是对接,任务都极其繁重;三是编码标准不统一。全国医保药品、耗材、诊疗项目等没有统一的编码,诊疗项目名称也不一致,各地都是‘方言’,互相听不懂。”

尤其以门诊异地报销来说,相对于住院的异地报销而言,门诊异地报销的诊次更多、频率更高,由于人口的流动性,门诊异地治疗也对诊断、治疗、康复的一体化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还涉及到医保基金安全方面等问题,依赖于国家、省、市三级医保信息平台的建设,以及医保大数据的互通与共享,因此比异地住院报销更复杂。

梁嘉琳认为,要想完成总理提出的2022年底解决全国2800多个县、区、市里异地门诊报销盲点的问题,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国家医保局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底,全国住院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数量为44413家。根据《中国卫生健康统计年鉴》,2019年,全国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共计988744家,也就是说其中只有不到5%的医疗机构具备跨省异地报销的资质。

建议将参保人满意度纳入考核

“异地报销背后的难点是人口流入与流出地之间的财权、事权分配问题。各地医保统计公报数据显示,当前,我国职工医保统筹基金的累计结余,有多达一半来自东部六省。即便是同一个省内的异地报销,广东的深圳和粤西地区,福建的厦门和闽西地区,医保资金收支情况的差异也比较大。” 梁嘉琳认为,医保异地报销利于促进医保在全国层面政策、系统、管理和服务的统一,推动医保提升管理服务水平,并可以将各地潜在的经办服务差异显现化,促进相对落后的地区提升管理服务水平。

梁嘉琳还指出,医保异地报销基于“就医地目录,参保地政策,就医地管理”,如果医保主管部门、经办部门(医保中心)只为医疗费用的合规性、经济性负责,而不为患者的诊疗权利乃至最终的健康效果负责,就可能为了“控费”而实施一系列过于严苛的异地就医政策。他建议:要实现异地就医政策标准全国统一,应将参保人满意度乃至长期健康绩效纳入医保部门考核指标当中。

中山大学政治与公共事务管理学院教授岳经纶:

推进建立多层次医保制度体系

记者采访发现,不同省、市目前对于异地就医政策的具体执行办法不太一致,对此,岳经纶认为,作为疾病风险应对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医保制度可以提高参保居民的健康水平,尤其是对于困难群体的健康有更大的帮助。我国现有的医保体系是以职工和居民医保为核心、以大病医保为补充、以医疗救助为托底的全民医保制度,基本实现了“病有所医”的目标。然而,地方化、个性化的医保制度导致的“地域不平均”现象依然较为显著。

岳经纶表示:“我国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建立初期,明确医保原则上以地级以上行政区为统筹单位,也可以县(市)为统筹单位。2009年的新医保改革明确要求基本医保普遍推进市级统筹;2010 年通过的社会保险法提出要逐步实现省级统筹。新医保改革至今已逾十年,只有少部分地区实现了省级统筹;地市级统筹基本实现,但有将近一半是调剂金模式,而一些尚未实现城乡统筹的地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依然停留在县级统筹的层次。”

岳经纶认为,“各地统筹层次提升的进度相对于现实医保服务的需求显得有些缓慢,这种碎片化状态使得医保基金的共济能力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医保制度抗风险的能力依旧较弱,碎片化的特征既有损公平,也增加了制度运行成本。”他表示,碎片化的医保制度无法充分发挥医保基金的保障能力,可能会令不同地区、不同群体的民众无法享受到公平的医疗保障。

医保经办服务体系要更优质高效

针对这一问题,岳经纶建议进行医保制度的整合,探索建立更公平的医保体系,切实提升医保制度的公平性,“这也是健康中国战略的基本要求。” 岳经纶说。

岳经纶表示,让普罗大众都享受到应有的基本医疗保障,可推进地域公平的实现;除此之外,还可以通过建立多层次的医保制度体系,对基本医疗保障进行补充和支撑。“这项普惠、公平的全民医保制度设计主要是保障公众基本的医疗服务需求,各地可结合地方实际再颁布补充性的制度作为支撑,同时积极发展商业健康保险,推进医疗保险领域中的公私合作伙伴关系,从而形成‘基本保障+补充保障’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 岳经纶说。

而针对医保经办工作服务水平参差不齐的问题,岳经纶认为:“医保经办机构的角色应当是参保人的经纪人,代表参保人的利益购买医疗服务和用药服务,但目前经办体系所存在的短板使得代理人未能有效地维护好委托人的利益。只有代表委托人利益的医保经办机构,才能更好地维护民众的权益,为民众带来更多福祉。”

对此他建议,首先应当界定经办机构的角色,其应当是独立的专业化、法人化的公共服务机构,参保人与医疗服务提供者应当彼此隔离,要让经办机构充当二者的中介与桥梁,扮演医疗服务购买第三方的角色,通过发挥经办机构在保费精算、医疗费用控制方面的优势,解决医疗保险中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同时还可以尝试积极引入社会力量参与经办服务,推动医保经办体系的竞争化,探索建立共建共治共享的医保经办服务格局;此外,应更好发挥高端智库、专业机构的决策支持、技术支撑作用,为医保经办能力的提升提供智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