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客户端4月12日电 4月12日,乐视网发布《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称,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4月1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送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1〕16号)。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对乐视网合计罚款240600000元,对贾跃亭合计罚款241200000元。

基本情况

公告显示,2019年4月30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64)。因公司及贾跃亭先生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等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对公司及贾跃亭先生立案调查。

2020年9月7日,公司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披露了《关于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5)。

2021年4月12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送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1〕16号),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主要内容

当事人: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姚家园路105号院3号楼乐融大厦15层。

贾跃亭,男,1973年12月出生,乐视网实际控制人,时任乐视网董事长。

杨丽杰,女,1975年1月出生,时任乐视网财务总监。

刘弘,男,1973年3月出生,时任乐视网副董事长、副总经理。

吴孟,男,1973年1月出生,时任乐视网监事、监事会主席。

贾跃民,男,1968年1月出生,时任乐视网副总经理。

邓伟,男,1975年8月出生,时任乐视网董事会秘书、董事。

张特,男,1980年6月出生,时任乐视网董事会秘书。

赵凯,男,1986年8月出生,时任乐视网董事会秘书。

谭殊,女,1975年11月出生,时任乐视网副总裁。

张旻翚,男,1978年9月出生,时任乐视网副总裁。

吉晓庆,女,1980年12月出生,时任乐视网监事。

沈艳芳,女,1971年9月出生,时任乐视网独立董事。

朱宁,男,1973年9月出生,时任乐视网独立董事。

曹彬,男,1971年5月出生,时任乐视网独立董事。

依据2005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简称《证券法》)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对乐视网信息披露违法、欺诈发行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审理,并依法向当事人告知了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中国证监会于2020年11月10日、12月1日、12月2日举行了听证会,听取了当事人陈述、申辩意见。本案现已调查、审理终结。

经查明,乐视网、贾跃亭等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1.乐视网于2007年至2016年财务造假,其报送、披露的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以下简称IPO)相关文件及2010年至2016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

2.乐视网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

3.乐视网未披露为乐视控股等公司提供担保事项;

4.乐视网未如实披露贾某芳、贾跃亭向上市公司履行借款承诺的情况;

5.乐视网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行为构成欺诈发行。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中国证监会决定:

一、对乐视网2007年至2016年连续十年财务造假,致使2010年报送和披露的IPO申报材料、2010年至2016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的行为,未依法披露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的行为以及对贾跃亭、贾某芳履行承诺的披露存在虚假记载、重大遗漏的行为,根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的规定,对乐视网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贾跃亭、杨丽杰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对刘弘给予警告,并处以25万罚款;对吴孟给予警告,并处以20万元罚款;对赵凯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对谭殊给予警告,并处以8万元罚款;对吉晓庆、张旻翚给予警告,并处以5万元罚款;对朱宁、曹彬给予警告,并处以3万元罚款。贾跃亭作为乐视网实际控制人,指使从事上述相关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对其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合计对贾跃亭罚款90万元。

二、对2016年乐视网非公开发行欺诈发行行为,根据《证券法》第一百八十九条的规定,对乐视网处以募集资金百分之五即2.4亿元罚款;对贾跃亭、杨丽杰处以30万元罚款;对贾跃民、吴孟处以20万元罚款;对刘弘、邓伟、谭殊、张特、吉晓庆处以5万元罚款;对沈艳芳处以3万元罚款。贾跃亭作为乐视网实际控制人,指使从事上述违法行为,对其处以2.4亿元罚款,合计罚款240,300,000元。

综上所述,对乐视网合计罚款240600000元,对贾跃亭合计罚款241200000元,对杨丽杰合计罚款60万元,对吴孟合计罚款40万元,对刘弘合计罚款30万元,对贾跃民合计罚款20万元,对谭殊合计罚款13万元,对吉晓庆、赵凯分别罚款10万元,对邓伟、张旻翚、张特分别罚款5万元,对沈艳芳、朱宁、曹彬分别罚款3万元。(中新经纬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