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泥是重要的基础原材料。推动水泥行业高质量发展,对巩固壮大实体经济根基,坚定不移建设制造强国、质量强国,提升产业链现代化水平,实现绿色低碳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日前,市场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知识产权局联合发布《关于提升水泥产品质量规范水泥市场秩序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提出,鼓励企业采用先进的节能减排和综合利用技术,提高水泥行业能源资源利用效率,确保2030年前水泥行业碳排放实现达峰,为实现碳中和奠定基础。

近年来,水泥行业总体发展良好,但也要看到,水泥行业产能过剩矛盾没有根本解决,批小建大、假冒伪劣、山寨名牌、工程检验报告造假等非法行为扰乱了市场秩序,部分地区存在的产业政策执行不到位、相关单位责任意识不强、监管存在薄弱环节等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行业的高质量发展。

对此,《意见》要求,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决化解过剩产能、严禁新增产能、淘汰落后产能,规范行业有序发展,推动绿色智能制造和产品升级,有力有序有效治理水泥市场秩序,推动水泥行业高质量发展。

今年打击一批违法违规建设、生产销售和使用行为,强化对水泥行业全面排查治理。2023年底前,水泥市场秩序得到有效治理,假冒伪劣、无证生产、工程检验报告造假、环境污染等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2025年底前,企业产能利用率基本回到合理区间,产业智能化、绿色化明显提升,质量水平和高性能产品供给能力显著增强。

《意见》提出要从四个方面进一步规范水泥生产:严格行业规范公告和相关许可管理,对于在“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中发现不符合生产许可证规定的,责令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整改后仍不合格的,依法严肃处理,并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推动常态化错峰生产,推动错峰生产地域和时间常态化,实施跨省、跨区域错峰生产联动机制;建立产品质量追溯体系,鼓励各大型骨干企业先行先试,运用数字化、智能化、物联网等手段,对水泥及熟料从生产到消费市场实施精细化管理,跟踪、记录水泥及熟料生产、流通、使用全链条质量安全信息,守住质量安全底线;加强水泥标准砂管理,进一步加强水泥强度检验用标准砂的生产、经销和监督管理,严禁非工业和信息化部指定标准砂生产单位生产标准砂,严禁非工业和信息化部指定单位销售标准砂。

在加快推动绿色智能制造和产品升级方面,《意见》要求持续推进水泥行业绿色发展,鼓励企业实施创新发展,积极采用先进的节能减排和综合利用技术,提高水泥行业能源资源利用效率;积极推动智能制造数字转型行动,培育一批集智能生产、智能运维和智能管理为一体的智能工厂,切实提高产品质量、运营效率、设备管理和安全环保水平;完善标准体系促进高性能水泥发展,研究完善水泥产品标准体系,适度提升《通用硅酸盐水泥》等水泥产品标准中氯离子含量等标准的水平,鼓励生产和使用高性能水泥,重点生产42.5及以上等级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