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3月10日,中国电子商会组织下,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深圳市消费宝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提出并牵头起草的《智能电视开机广告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对外发布。根据“意见稿”,智能电视的开机广告时长不得超过30秒。

关闭广告提示窗应在广告播放后1s内显示,直至用户点击关闭广告提示窗或广播播放完毕前,应始终提供该提示窗。

位置和尺寸方面,意见稿中规定关闭广告提示窗应置于电视画面任一顶角,四个顶角区域横向、纵向限制为显示总尺寸15%,宜置于右上顶角;关闭广告提示窗窗体尺寸,纵向占据屏幕尺寸比例不低于3%,横向占据屏幕尺寸比例不低于4%;如图1所示。广告画面要求显示‘广告’标识,宜置于左上角。

此外,征求意见稿还明确了电视广告的内容和功能。使用者单次操作关闭广告提示窗完成广告的关闭,仅针对当次开机过程中的广告,再次关机后重新开机时可重复上述过程再次关闭广告。关闭广告提示窗至少包含“×”和“关闭广告”信息,其中“×”占据关闭广告提示窗总尺寸比例不低于10%。文字内容应明确告知用户关闭广告的对应遥控器按键方法。关闭广告提示窗应置于广告画面之上,透明度不高于30%;关闭广告提示窗中字符、图片内容、色彩,应具备良好可辨识度,便于被使用者识别。

2019年7月,江苏省消保委调查收集的15858份有效线上问卷显示,96.4%的消费者告知家中智能电视存在开机广告,48.88%的消费者表示是在购买后使用时才发现开机广告,90.66%消费者认为有必要对开机广告进行整改。

因此,此次《智能电视开机广告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在发布后迅速得到了众多网友的支持。

相信随着开机广告相关规范逐渐完善,无论是消费者个人,还是消费者组织,在维权上都有了标准上的依据,对于电视生产厂商来说,也能促使他们不断改进技术优化软件,更好地为消费者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