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实施七大绿化攻坚行动
荒山绿化、通道绿化、水系绿化、平原绿化、城市增绿、乡村绿化美化、沿海绿化修复……日前,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方案》(简称《方案》),部署实施七大绿化攻坚行动,并分别明确了七大绿化攻坚行动近3年和5年的绿化攻坚任务。10日,山东省政府新闻办举行发布会,对《方案》进行解读。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副厅长、省林业局副局长马福义表示,通过实施七大绿化攻坚行动,将实现山区、平原、城乡、通道、水系、沿海等重点区域绿化水平全面提升,全省生态状况显著改善。
荒山绿化一直是难啃的“硬骨头”。马福义说,下步,在对全省宜林荒山摸底调查的基础上,因地制宜,科学制订绿化方案,对土层较厚、坡度较缓的荒山,支持鼓励林农群众和大户种植经济林果;对土层较薄、坡度较陡的荒山,实行工程造林与社会造林相结合,积极营造防护林,构建生态安全屏障;对山高坡陡、干旱瘠薄的荒山,落实封育措施,促进植被自然恢复。通过实施荒山绿化攻坚行动,到2022年完成荒山造林100万亩;到2025年基本实现宜林荒山应绿尽绿。
城市增绿攻坚和乡村绿化美化攻坚与人们的生活最为密切相关。城市绿化的重点是拓展城市绿化空间,《方案》提出开展城市增绿工程,建设城市绿道,大力推进城镇庭院绿化,到2025年城市(县城)建成区绿地率稳定在33%以上,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7.5平方米,所有城市基本达到国家园林城市标准。开展“万村植万树”活动,结合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充分利用村庄闲置土地、宅基地、废弃土地开展植树绿化,加强古树名木保护。
为推动、保障国土绿化行动实施,《方案》推出了一揽子政策“大礼包”,譬如:对地方开展特色林业保险,省级财政按照市县级财政保费补贴总额的50%-60%给予奖补,单一险种省级奖补资金不超过500万元;对林业企业销售自产林产品、病虫害防治等经营活动按规定免征增值税,对企业从事育种育苗、农产品初加工等服务业项目免征企业所得税;对承包荒山面积1000亩以上且实现荒山绿化的经营者,给予3%的建设用地开发使用权,在当地国土空间规划中落实或预留;对参与“四荒”植树绿化的社会资本给予适当奖励等。
“有利于进一步吸引和撬动社会资本增加国土绿化投入,激发国土绿化活力。”马福义表示。《方案》还要求,在各级国土空间规划中,预留造林绿化用地,确保全省不低于20%的国土用于绿化,把国土绿化用地落实到山头地块,这可以有效解决山东省造林绿化空间不足的难题。
国土绿化是一项投入大、周期长、经济效益低的公益性事业,需要政府筹集大量资金作保障。据省财政厅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处处长杨士祥介绍,近年来,省财政持续加大投入力度,2020年已统筹安排林业发展资金6.25亿元。为确保《方案》提出的七大绿化攻坚行动落地落细,省财政厅对财税扶持政策进行梳理拓展延伸,“奖、补、减、引”并用,力争政府资金、社会资本共同发力,推动提升山东省国土绿化水平。
下一步,山东省财政将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财税政策落实落地。多渠道筹集资金,及时兑现国土绿化奖励政策。加强政策宣传解读,指导林业企业用足、用好税费优惠政策,确保应享尽享。进一步加大林业产业项目推介力度,最大限度让渡政府引导基金增值收益,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国土绿化。(王亚楠 赵坤 宋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