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南昌5月28日电 (吴鹏泉)江西省生态环境厅28日召开新闻发布会披露,2019年,该省环境行政处罚案件立案数2352件,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2318件,累计罚款金额为20771.38万元。

以青山绿水著称的江西,森林覆盖率稳居全国第二,并于2016年8月被纳入中国首批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此外,该省水系发达、河流湖泊众多,拥有152公里长江黄金水道,境内鄱阳湖是中国第一大淡水湖。

江西省生态环境厅综合执法局局长崔新平28日介绍说,2019年,江西省生态环境厅、江西省公安厅、江西省人民检察院联合印发了《江西省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细则》,加大联合办案力度。

与此同时,江西还全面深化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落实清权、减权、制权、晒权等改革要求。2019年,该省公开了138项生态环境执法清单。其中行政处罚128项,行政强制10项。

统计数据显示,2019年,江西环境行政处罚案件立案数2352件,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2318件,累计罚款金额为20771.38万元;全省利用新环保法及四个配套办法共查处案件462起,其中按日连续处罚案件1起;实施查封扣押案件171起;实施限产停产案件118起;实施行政拘留案件142起;移送涉嫌污染环境犯罪案件30起。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民众对干净水质、清新空气、优美环境等良好生态的需求更为迫切,社会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热切愿望日益高涨。

为进一步完善环境违法举报奖励制度,激发全社会力量来监督举报污染物偷排偷放、破坏生态等环境违法行为,生态环境部近期印发了《关于实施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制度的指导意见》,要求省级生态环境部门根据该意见,结合当地实际,建立并督促指导各设区市实施奖励举报制度。

“目前,我厅已开始对《江西省举报环境违法有功人员奖励办法》进行修订、完善,同时督促各设区市在2020年底前建立实施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制度。”崔新平说。

崔新平表示,江西生态环境部门今年将继续加强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人民法院的沟通和协调,健全落实信息通报、案件移送、案件咨询、联席会议、信息发布、联合调查、联合督办等工作机制,严厉打击环境污染犯罪行为。(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