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新机场项目两公司违规填海被罚8000万
中新经纬客户端6月24日电 海南省生态环境厅网站日前公布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因违规填海,三亚新机场项目两公司被罚8000万,并恢复原状。
行政处罚决定书称,经调查核实,三亚新机场投资建设有限公司、三亚新机场临空产业园空港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于2016年8月份起至今在海南省三亚市红塘湾附近海域,在未编制海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并未经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的情况下,擅自填海建设海洋工程暨三亚新机场临空国际旅游商贸区填海工程。
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海南省生态环境厅决定作出“责令停止施工,处建设项目总投资额人民币贰拾亿元(200000万)百分之四,共计人民币捌仟万元(8000万)的罚款,并恢复原状”的行政处罚。
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三亚新机场投资建设有限公司于2008年10月8日成立,注册资本125万元,经营范围包括机场建设及项目前期开发;机场投资、运营管理、与国内外航空运输有关的地面服务及相关项目的投资;临空产业投资与开发管理;工程建设与管理(含填海、桥梁工程)等。
公司股东及出资信息显示,深圳长信海建投资中心系合伙企业,认缴额10万元;海航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三亚凤凰国际机场有限责任公司均是企业法人,认缴额分别为91.25万、23.75万。
此外,公司两条行政处罚信息显示,2016年7月6日,曾因涉嫌非法占用海域合计被罚款385.875万元。
三亚新机场临空产业园空港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6月22日,注册资本5000万元,为海航股权管理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经营范围包括空港区建设,环境工程技术开发、转让、咨询,为国内外航空运输企业提供货物仓储(非危险品)、包装、装卸、搬运服务。公司暂无其他行政处罚信息。(中新经纬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