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绩亏损、涉嫌违规 亚太药业自称“遭遇困境”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7月3日讯(记者朱国旺 郭文培)7月3日,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太药业”)发布《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称,公司于 2019 年 12月 31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其进行立案调查。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尚未收到就上述立案调查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相关进展文件。
如亚太药业因上述立案调查事项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且违法行为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的,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
“2019年是遭遇困境的一年”
亚太药业官网介绍,其前身为浙江亚太制药厂,办于1989 年,2001年完成股份制改造,并于2010年3月16日在深交所正式挂牌上市(股票代码为002370)。
2019年年度报告显示,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09,291,124.12 元,较上年同期减少 45.84% ;营业利润 -2,068,404,058.83 元 , 较上年同期减少 956.84% ;利润总额-2,069,545,801.74元,较上年同期减少957.2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2,068,654,854.33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095.57%。
值得注意的是,这也是自2012年后,亚太药业业绩首次出现亏损。在2019年年报中,亚太药业更是只述“2019年,对公司来说是遭遇困境的一年”。亚太药业解释,公司遭遇困境主要系子公司出现问题。
一方面,子公司上海新高峰生物医药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上海新生源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未履行公司对外担保事项正常的决策程序,擅自为他人提供担保,且2019年经营业绩突然出现大幅下降,为全面核实相关情况,加强子公司管理,公司于2019年11月25日派工作组进驻上海新高峰,管控工作受阻,上海新高峰无法恢复正常运营,公司无法对上海新高峰及其子公司的重大经营决策、人事、资产等实施控制,公司在事实上对上海新高峰及其子公司失去控制。
同时,受该事项影响,中国证监会以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为由,对公司及上海新高峰原实际控制人任军进行立案调查。鉴于公司已失去对上海新高峰及其子公司的控制,且上海新高峰及其子公司无法恢复正常经营,从事CRO业务的核心人员等相继离职,CRO业务停顿,财务状况持续恶化,预计未来无法产生维持正常经营所需的现金流入,公司根据会计准则规定确认投资损失12.40亿元;
另一方面,公司终止由子公司武汉光谷亚太药业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武汉光谷新药研发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对相关在建工程和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3.19亿元;对原上海新高峰管理层引进的“生物制品1类新药重组人角质细胞生长因子-2(RHKGF-2)”及“重组人角质细胞生长因子-2滴眼液”等项目计提减值准备2.18亿元,从而导致公司2019年度的经营业绩出现大幅亏损。
昔日“主力”失控
早在去年12月15日,亚太药业就对外公告,经自查,发现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新高峰之全资子公司上海新生源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存在违规对外担保情况,且 2019 年经营业绩突然出现大幅下降,为全面核实相关情况,加强子公司管理,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25 日派工作组进驻上海新高峰,管控工作受阻,上海新高峰无法正常运营,子公司失去控制,不再将其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据了解,2015 年 12 月,亚太药业以现金 9 亿元收购 Green Villa HoldingsLtd.持有的上海新高峰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上海新高峰控股上海新生源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在内的11家公司,大都从事新药研发外包(CRO)服务业务。
据《中国经营报》报道,2015年至2018年是上海新高峰的业绩承诺期。收购完成后的4年内,上海新高峰擦线完成每年的业绩承诺,2015年至2018年的业绩承诺完成率依次为117.38%、101.49%、109.16%、87.86%。2016年至2018年,上海新高峰分别实现净利润1.08亿元、1.45亿元、1.46亿元,在亚太药业当年净利润中占比分别为91.61%、74.91%、73.38%。
而资料显示,亚太药业在2015年至2018年均实现了高速增长,净利润增幅分别为36.81%、125.8%、61.35、2.79%。但业绩承诺期结束,上海新高峰便状况百出,亚太药业直受影响,2019年其净利润增幅为-1096%。
此外,记者注意到,2019年亚太药业投资收益亏损-1,275,499,713.39元,占利润总额比例61.63%。亚太药业解释,形成原因系公司对上海新高峰确认投资损失所致。
管理不善,被迫“买单”
事实上,不仅仅是上海新高峰,亚太药业其他子公司也问题层出不穷,亚太药业不得不为其管理不善“买单”。
6月9日,亚太药业公告,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实际冻结金额1,999.49万元。冻结原因为:武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谷分行因与武汉光谷新药孵化公共服务平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谷新药孵化”)、上海新生源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向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认为亚太药业、上海新高峰生物医药有限公司滥用股东身份与法人独立地位,损害关联公司与债权人利益,要求公司、上海新高峰对光谷新药孵化、上海新生源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5月15日,亚太药业公告,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出的《关于对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报的问询函》。年审会计师对其 2019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保留意见主要涉及公司被立案调查、计提减值准备及子公司出表事项,要求亚太药业补充核实相关事项。
比如,报告期内,亚太药业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2.09 亿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 1,150.41%,主要子公司浙江泰司特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绍兴雅泰药业有限公司、武汉光谷亚太药业有限公司、绍兴兴亚药业有限公司营业利润相比去年同期均有明显减少且均为负值。对此,深交所要求其请详细说明亚太药业及上述各子公司持续盈利能力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以及拟采取改善经营业绩的具体措施。
5月11日,亚太药业公告,公司收到深交所下发的《关于对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2019 年 1 月 30 日、2019 年 3 月 15 日,亚太药业全资孙公司上海新生源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先后与相关方签署《合伙企业财产份额转让协议的补充协议》《KGF2的专利转让费、股权转让费及课题费支付的确认函》,向浙江三万药业有限公司、温州康成健康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合计1.2 亿元,占亚太药业 2018 年度末经审计净资产的 4.74%,亚太药业未对上述担保事项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截至目前(5月11日),上述违规担保事项尚未解决。对此,深交所对亚太药业及其董事长等人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