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获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颁布实施三年来,已有近3800人通过了第一批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

在日前举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实施三周年专家座谈会上,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在介绍中医药法实施的整体情况时说,目前已有20个省份完成了第一批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的考核工作。

针对民间很多从事多年中医医术实践活动、有一技之长的人员无法通过统一考试取得医师资格的情况,作为中医药法配套制度文件之一,2017年12月20日起施行的《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改“考试”为“考核”,采取专家现场集体评议的方式对实践技能和效果进行考核,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考核合格后即可取得中医医师资格。

中医药法于2017年7月1日起施行。三年来,中医药法治体系加速构建,《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中医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古代经典名方目录(第一批)》《古代经典名方中药复方制剂简化注册审批管理规定》《关于对医疗机构应用传统工艺配制中药制剂实施备案管理的公告》等配套制度文件陆续出台。

据悉,截至2020年6月,全国备案中医诊所17000余所,20多个省份的药品监管部门制定发布了本省传统中药制剂备案管理的实施细则,医疗机构利用传统工艺配制中药制剂完成备案4000余个。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副局长孙达在座谈会上说,中医药法作为我国第一部中医药领域的基础性、纲领性、综合性法律,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补充完善,是中医药行业依法治理的根本遵循,实现了“国宝”有“国法”的保障,为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