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报业·鲁中网7月8日讯(记者 李庆宇 通讯员 李增强)俗话说:“兔子不吃窝边草”,而刘某却专吃“窝边草”,即使在外地打工,也“不辞辛劳”潜回家乡实施盗窃,结果被淄川警方抓获。

6月29日,淄川公安分局龙泉派出所接到辖区圈子村多名村民报案说家中被盗。龙泉派出所立即会同分局打侵财专业队等部门联合作战,通过分析研判、多方调查取证,很快锁定有盗窃前科人员刘某。

7月3日晚,民警在博山公交车站将正准备乘坐公交车离开的刘某抓获。经讯问,刘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多年以来,刘某就因盗窃先后五次被判处刑罚。2019年11月份,刘某刑满释放后,父母为让其改掉“吃窝边草”的毛病,带着他远离家乡到外地打工。刚开始,刘某还能安心打工,时间久了,他渐渐觉得打工很辛苦,而且挣的不多,不如偷东西来钱快。但胆小的他想到在外地人生地不熟,偷东西万一被人抓住会挨揍。深思熟虑之后,刘某觉得还是回到家乡偷东西安全,万一被人发现了,都是乡里乡亲的,也没人好意思动手打他。

于是, 6月29日早上,刘某坐车从外地赶回了老家。到了村里正好是中午12点左右,刘某趁着中午街上无人,瞅准一户人家大门紧锁,便翻墙进入家中盗窃白酒、字画等物品。刘某先将盗窃的财物藏匿到村外的一个废弃厂房内,然后再次返回村内盗窃,如此往复先后作案多次。看到偷的东西差不多了,刘某又雇了辆出租车将赃物拉到大集上变卖。拿到赃款后,刘某便到淄川城里、博山城里潇洒了几天,没想到在博山准备离开时被民警逮个正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