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K镜”怎么戴?说明书编写新政发布,这些事项需注意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7月14日讯 暑假来临,很多家长会带孩子到医院矫正视力。此时,有眼科医生会推荐使用角膜塑形镜(俗称“OK镜”),但是网上流传的风险案例,又会让家长产生很多担心。
角膜塑形镜,全称“角膜塑形用硬性透气接触镜”有一定近视矫正作用,但是价格不菲,配戴要求严格,否则就会带来一系列的不良后果。
怎样保证角膜塑形镜使用安全、有效?7月1日,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新版角膜塑形镜说明书编写指导文件《角膜塑形用硬性透气接触镜说明书编写指导原则》(以下简称新版指导原则)。新版指导原则承载了大量最新的风险提示信息,仅“禁忌症”部分就比2011版指导原则增加一倍。让我们梳理一下新版指导原则与老版的显著不同(引号内为新增或修订内容)。
禁止无处方配戴
新版指导原则【特别提示】部分包括3项,在2011版指导原则的基础上,新增了“禁止无处方配戴”这一内容。
新增“可能发生不规则散光”等风险提示
新版指导原则的【警示】部分由8条增加为10条,较2011版更加详细。
对于适用性,新版原则进一步明确“结构设计、参数及矫正方式”并不是对所有近视者都完全适用;配戴者“必须经眼科医生检查后”,由经过正规培训的眼科专业人员进行验配。
对于正确使用产品可能产生的问题,新增了“可能发生不规则散光”。
对于配戴中的异常现象,新增了“视觉变化、虹视、畏光”,并提示“严格按相关说明书程序操作,方法错误将可能导致角膜溃疡等严重并发症甚至失明”,以及“因视力可能出现波动,是否适宜从事驾驶等与视力相关的危险操作,须经眼科医生判断、指导”等内容。
产品信息可查
对于产品查询途径,告知“可通过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查询医疗器械注册证信息,查询路径: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医疗器械—医疗器械查询—国产器械或进口器械,填写本产品注册号等信息查询”。
要求能够“及时定期”就诊
新版指导原则【适用范围】部分删减了“未成年人应在成年人监护下使用(对18岁以下近视者的安全有效性尚未确认)”等内容。角膜曲度改为 “39.00D~48.00D之间”(2011版为40.00D~46.00D之间)。并要求,使用者能够“及时、定期”按要求前往医疗机构就诊。
禁忌症增至14项
新版指导原则中,有关【禁忌症】的表述由7项增至14项,符合任一情形均不得配戴。新增的禁忌症有“不规则角膜散光、斜视,细菌性、真菌性、病毒性等活动性角膜感染,或其他眼前节急性、慢性炎症,角膜上皮明显荧光染色,干眼症,角膜内皮细胞密度少于2000个/mm2等”。
佩戴者禁忌吸烟
注意事项中,新增了合并用药的有关要求,即“同时使用可能引起干眼、影响视力和消炎药、皮质激素类药时,建议咨询医生”。并将吸烟的风险因素从“警示”变为“禁忌”,明确“研究表明,副作用的发生概率,吸烟的患者要比不吸烟的患者高”。此外,还新增了左右眼配戴要求,即“左右眼严格区分,不要交叉配戴”。
镜片有沉淀物不得使用
针对镜片护理,新增“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上市的硬性接触镜镜护理产品护理镜片,严格按照各护理系统的护理流程和使用说明书的规定使用护理产品”,“禁用加热方法消毒镜片” 要求。并提示“多功能护理液(含除蛋白功能)不能完全去除蛋白,须定期使用蛋白酶产品清洗”。
使用者配戴镜片前要检查。对于镜片上的沉淀物,2011版指导原则建议“若镜片有沉淀物则须处理清洁后再戴”;新版指导原则改为“镜片有沉淀物等均不得使用”。
除了眼疼、流泪、畏光、异物感增强、视力下降等既往内容,新版指导原则还提出,戴镜期间忽然感到“眼痒、局部分泌物增多”,也应立即摘下镜片到眼科医生处就诊,且“治疗后经眼科医生评估决定是否继续使用”。
新增初次配戴前检查和定期检查步骤
新版原则新增了初次配戴前检查和定期检查步骤,对消费者、企业和临床都有重要的实际指导和提示意义。
对于配戴前的检查,涉及13项步骤:1.视力检查;2.屈光度检查;3.眼前节检查、眼底检查;4.角膜曲率计检查;5.角膜地形图检查;6.Schirmer I泪液检查;7.角膜内皮细胞计数检查;8.眼压检查;9.瞳孔直径检查(暗处、亮处);10.试戴;11.适配性检查;12.医生处方;13.患者指导(在警示、注意事项、适用范围、不良事件、镜片摘戴、护理存放、自检和定期检查等方面进行全面指导)。
定期检查涉及8项步骤:1.视力检查;2.屈光度检查;3.眼前节检查;4.角膜地形图检查;5.角膜内皮细胞计数检查;6.眼压检查;7.适配性检查;8.镜片检查(检查镜片的外观、蛋白沉积程度等)。
至少标明10项已知并发症
配戴并发症是消费者最关注的事项。新版原则新增标明“目前已知并发症”的要求,要求说明书至少明确10项并发症:1.疼痛;2.角膜上皮损害;3.角膜炎;4.过敏性结膜疾患;5.近视及散光的低矫正,过矫正;6.光晕?眩光,对比敏感度低下;7.不规则散光;8.角膜上皮铁质沉着;9.上皮下混浊;10.假性眼压降低。
笔者认为,暑期来临,对于消费者来说,这一新版指导原则的发布十分应时。借此机会,也给广大器械审评人员的走心之举点个赞!(作者:国药器械公司 马艳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