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客户端8月4日电 4日晚间维维股份公告,拟转让持有的湖北枝江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枝江酒业”)71%的股份,交易价格为4.62亿元。

维维股份介绍,上述71%的股份,由公司分两次购入,第一次于2009年10月16日收购蒋红星、曹生武、谭崇尧、薛传全及枝江股份工会五个股东所持有的枝江酒业51.00%的股份,即40800000股,股份转让对价为348024000.00元;第二次于2013年8月31日收购蒋红星、曹生武、谭崇尧和薛传全所持有枝江股份20.00%的股份,即15999844股的股份,占枝江股份股本总额的20%,股份转让对价为239997660.00元。

公司表示,交易标的(枝江酒业71%股份)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和其他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以及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根据公告,上述71%股份受让方为江苏综艺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综艺”),维维股份拟将上述71%的股份以46150.00万元的对价转让给江苏综艺,交易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枝江酒业股份。

上述71%的股份由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银信评报字(2020)沪第0988号《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拟股份转让所涉及的湖北枝江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经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在评估基准日2020年3月31日,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值为64861.03万元(人民币大写:陆亿肆仟捌佰陆拾壹万零叁佰元整),相比合并报表股东全部权益价值22234.43万元增值42626.60万元,增值率191.71%。 经过双方协商确定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650000000.00元,较评估价值溢价1389700.00元,溢价率为0.21%,公司对应71%股份的价格为46150.00万元。

维维股份表示,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此外,本次股份转让不涉及人员安置,取得的股份转让款主要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更好地聚焦主业发展。

维维股份还表示,本次股份转让是公司为进一步聚焦主业的总体战略规划安排,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产生股份转让收益117373482.37元,增加上市公司净利润117373482.37元,最终须以年度会计师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中新经纬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