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中晨报-鲁中网8月22日讯(记者 刘文思)近日,张店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3则张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张店一超市因经营10袋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被没收违法所得19元并罚款2万元整。

张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如下:张店博佰超市因经营10袋超过保质期食品海底捞调味料,没收违法所得19元并罚款2万元整。淄博渔之歌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因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罚款1万元整。张店傅家镇鸿牌全羊馆因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罚款2000元整。

根据通报,张店博佰超市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海底捞调味料共计10袋。上述行为构成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行为,做出如下处罚:没收违法所得19元;罚款人民币2万元整。上述罚没款合计20019元。

淄博渔之歌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根据《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试行)》第十二条第一项及第五项之规定,建议给予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罚款1万元整。

张店傅家镇鸿牌全羊馆当事人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参照《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试行)》第十二条第一项及第五项进行处罚。建议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以下行政处罚:罚款2000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