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首批工业用地“标准地”成交
助力“拿地即开工”模式全面推进 博山在全市率先“试水”
大众日报淄博融媒体中心9月12日讯(记者 伊巍) 8月29日,博山区两宗工业项目“标准地”在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成交,这也是淄博市首批“标准地”,标志着博山区“标准地”改革工作迈出了关键一步。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标准地”改革的决策部署,助推新旧动能转换和高质量发展,博山区积极开展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先行先试工作。今年5月,博山区自然资源局制定了《博山区工业项目“标准地”工作实施方案》,选取白塔镇国家村2宗“标准地”,面积均为36.71亩,于7月28日在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挂牌出让。
该两宗“标准地”出让前,分别由发改、工信、环保等部门对产业类型、投资强度、亩均税收、能耗标准及环境标准等控制指标条件进行了明确,并将以上条件纳入出让方案,两宗工业用地带“标准”出让,企业拿地前,就明确知道出让地块的使用要求和标准;建成投产后,再由相关部门按照既定标准与法定条件联合验收。通过“事先做评价”“事前定标准”“事中作承诺”“事后强监管”的模式实现了行政审批效率的提升。
8月29日,这两宗地分别被博山腾龙泵阀有限公司和淄博恒迈机械有限公司以960万元价格竞得。这两宗“标准地”的成功出让,为推进博山区投资审批领域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注入了新内涵,进一步减轻了企业负担,加快了项目落地。
所谓“标准地”,就是土地出让时把投资、建设、税收、能耗、环境等标准给予明确。企业拿地前,就已经知道该地块的使用要求和标准;建成投产后,相关部门按照既定标准与法定条件验收。“标准地”出让制度改革改变了供地模式、招商模式和服务模式,有利于促进公开公平、提高审批效率,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大大节省审批时间,为项目尽早落地、尽早开工、尽早建成、尽快投产、尽快达产奠定基础。
下一步,博山区将持续深化实施“1+N”审批制度改革,从项目立项、规划建设,到手续办理全部实行容缺办理、帮办代办、秒批秒办,不断优化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限,进一步扩大“标准地”政策实施范围,助力“拿地即开工”模式在博山区全面推进,助推博山区产业发展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