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科院法学所评估显示:2019年全国政务公开工作成效显著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9月16日讯由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主办、中国社会科学院国家法治指数研究中心承办的“中国政府透明度及政务公开研讨会(2020)”今天在北京召开。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记者获悉,2019年度,中国社会科学院国家法治指数研究中心、法学研究所法治指数创新工程项目组,围绕决策公开、管理的服务公开、执行和结果公开、政策解读与回应关切、依申请公开等方面,继续对49家国务院部门、31家省级政府、49家较大的市政府、125家县(市、区)政府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的情况进行了第三方评估。评估发现,2019年全国政务公开工作成效显著。
评估发现,2019年全国政务公开工作成效显著。其中,政务服务信息公开整体水平有所提升,表现在:
一是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的公开率比2018年明显上升。国务院部门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的公开率由84%提高到87.76%,省、市、县三级政府由74.19%、51.02%、57.00%全部提升到100%。
二是多数评估对象实现市场主体和个人“全生命周期”的办事服务事项集成式、一站式公开。评估发现,省、市、县(市、区)政府对市场主体和个人办事服务事项集成展示的分别有26家、42家、125家和21家、35家、124家,公开率分别达到83.87%、85.71%、100%和67.74%、71.43%、99.20%。
三是部分评估对象服务事项归类清晰便于查阅。
四是部分评估对象办事指南公开要素更细化、更便民。部分评估对象服务指南中不仅有明确的办事地点,还有交通指引,提供了乘车路线或地图导航链接;部分评估对象提供了常见问题解答、常见错误示例等功能,集中解答群众办事疑惑,提升服务效能。
评估发现,各级政府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初见成效,部分地方政府已率先建成全省行政执法信息统一平台公示。广东省、湖南省长沙市等地积极推进《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落地,建立了全省统一的行政执法信息统一公示平台,平台均按照事前公开、事后公开两个板块分别建设,其中广东省公示平台覆盖了省、市、县(市、区)、镇(街道)四级各类行政执法信息,公示信息范围覆盖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征用、行政许可等各类行政执法行为。
此外,部分地方政府公开债务信息情况较好:
第一,债务限额、债务余额信息公开率较高。除2018年无政府债务发生的6家评估对象外,公开了债务限额的三级政府的评估对象共175家,总体占比达87.94%,公开了债务余额的三级政府的评估对象共180家,总体占比90.45%。
第二,部分评估对象集中公开全省地方政府债务情况。如甘肃、青海等省设置政府债务信息专栏,不仅公开了省本级的政府债务信息,还用一张表汇总公开全省所有市、县债务限额、债务余额等情况。
第三,部分评估对象积极落实随预决算公开政府债务信息的要求。
评估还发现,部分地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信息公开情况较好。125家县(市、区)级评估对象中,公开了本地2019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文件、咨询电话、小学招生范围、初中招生范围、普通学生入学条件和随迁子女入学条件的分别有91家、73家、69家、65家、90家和88家,公开率分别达到72.8%、58.4%、55.2%、52%、72%和70.4%,公开率比2018年分别增长了12.8个、1.4个、9个、7个、7个和1.4个百分点。
评估结果还指出,政务公开工作仍存在需要解决的问题,包括:重大决策预公开工作仍需进一步加强;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力度仍需加大;部分机关权力清单公开水平有所下降;审计计划、审计报告等公开率较低;部分义务教育信息公开程度仍然较低;等等。
研讨会开幕式由中国社会科学院国家法治指数研究中心主任田禾主持。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法学研究所所长陈甦和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社长赵剑英发表致辞。中国社科院法学所法治国情调研室主任吕艳滨以“政务公开成效与展望”为题进行成果的总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