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选一”官宣或被禁!电商业内呼吁:恢复正常竞争秩序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10月21日讯 又一年“双十一”在疯狂的预售中徐徐拉开了序幕,你的收藏店铺今年“二选一”了没?
10月20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简称《意见稿》),明确网络交易监管坚持鼓励创新、包容审慎、严守底线、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的原则。在意见稿中,最引人注意的当属围绕长期以来网络电商平台关于“二选一”纷争的规定。根据规定,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不得滥用优势地位干涉平台内经营者的自主经营,不得对平台内经营者与其他平台的商业合作进行不合理限制或者附加不合理条件。
也就是说,如果意见稿最终落地生效,电商平台对商家的“二选一”硬性要求将彻底成为历史。
屡禁不止的“二选一”
其实早在去年,主管部门就对电商“二选一”乱象作出了明确表态。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的《电子商务法》对电商“二选一”进行规范。2019年“618”前夕,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曾召开座谈会,要求电商平台禁止通过协议等方式限制、排斥促销经营者参加其他平台组织的促销活动。2019年6月至11月开展的2019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也严厉打击不正当竞争行为,依法查处电商平台强迫商家“二选一”行为。
2019年11月5日,市场监管总局召开“规范网络经营活动行政指导座谈会”,召集京东、阿里巴巴、拼多多等20多家企业参会,规范双十一网络经营活动,点名“二选一”违法。
然而,在如此密集的座谈、行动等措施之下,“二选一”现象仍然屡禁不止。2019年“双十一”前夕,家电企业格兰仕以“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理由将天猫告上了法庭,其原因或为格兰仕入驻拼多多后遭天猫封锁。今年2月,电脑品牌神州也正式起诉京东,称被其逼迫在“双十一”活动中“二选一”,不准参加天猫活动,在遭拒绝后,京东降低了神州在平台上的搜索权重。
近期,闹得最为沸沸扬扬的“二选一”事件当属爱库存和唯品会的战争。今年9月,爱库存表示针对唯品会强迫商家“二选一”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四家机构提交实名举报。
根据爱库存的举报信内容,从2020年8月4日起,爱库存不断接到上百家商家反馈:唯品会要求商家不得与爱库存继续合作,强迫商家“二选一”,并对商家商品进行日常巡检,一经发现在爱库存上继续有售,唯品会即对商家进行通告,甚至直接下线在唯品会上的所有在售商品,以示惩戒。
背后折射出的行业隐忧
在屡禁不止的“二选一”后,折射出的是电商行业愈演愈烈的市场竞争。
根据中国电子商会编制的《社交电商行业发展白皮书(2020)》,疫情改变了消费者的购物习惯,进一步提高了社交电商的渗透率,预测2020年社交电商交易额将达3.54万亿元,社交电商占全国网络零售交易额比例可达30%。产业景气度的不断提升,市场规模的持续扩大,随之而来给行业带来了日益激烈的“厮杀”。
评级机构惠誉在今年9月的一份报告中指出,过去几年中,由于竞争日益激烈,尤其是来自拼多多的竞争,其他规模较小的公司迅速失去地盘。“拼多多以一种涉及创新商业模式和巨额补贴的低价策略扰乱了市场。”
根据《中国网络零售市场数据监测报告》,数据显示,2017年以来,除拼多多之外,阿里、京东、唯品会的市场份额均有所下滑,其中唯品会从2017年的3.25%一路下滑至2019年的1.88%。从活跃用户和订单量来看,2018年Q4,唯品会的季度活跃用户为3240万,订单量1.403亿;而今年二季度,它的季度活跃用户数、订单量分别为3880万、1.705亿。
后起新秀的平台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在赛道日益拥挤的同时,疫情的催化作用又让行业竞争逐渐白热化。为了巩固市场优势地位,部分电商平台对商家的经营行为进行限定,以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二选一”即应运而生。
业内:“二选一”没有一方是赢家
在行业和市场专家看来,电商“二选一”已经成了阻碍经济发展“双循环”的绊脚石。在前不久举办的《电子商务法》颁布两周年座谈会上,一些专家表达观点指出:电商“二选一”现象禁而不绝,一些平台企业将构筑壁垒、限制竞争作为赢得市场、巩固优势的手段,“在这样的问题中,没有一方是赢家。”
“‘二选一’行为严重影响电子商务行业的健康发展,严重损害了商家利益,使得商家经营更加举步维艰,也剥夺了消费者的选择权,严重损害消费者权益,并对爱库存等电商平台的经营发展带来干扰。” 爱库存方面认为。
爱库存方面对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记者表示,希望这种行为能得到有效的制止,让行业恢复到正常的竞争秩序,让商家拥有多渠道自主发展的权利,让消费者可以有更多的选择权利,让市场环境变得更加公平。“呼吁国家和行业主管机构能够积极介入,有效规范市场秩序,为整个市场创造更加公平的竞争环境。”
在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研究院李鸣涛院长看来,新冠疫情大大加速了社会整体的数字化进程,但对于社交电商的参与主体,也有了更为严格的要求。“一方面要看到社交电商未来广阔的发展前景加大投入、重视创新,把创新能力作为自身商业模式的核心竞争力;另一方面也应高度重视行业发展过程中暴露出的各种问题,抵御住短期利益的诱惑,注重行业的长远及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