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一心堂:子公司与山西侯马广生堂达成股权合作协议 设置三个月业绩指标考核标准
财经网产经讯 12月28日,一心堂公告显示,根据公司的业务定位 及发展规划,公司同意全资子公司山西鸿翔一心堂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一心堂”) 以自有资金与侯马市广生堂连锁药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侯马广生堂”)及其股东就股权合作、共同实现临汾市场快速发展等相关事宜签订股权合作协议。
公告显示,本次合作,由山西一心堂(以下简称“甲方”)、匙锁及朱琳(以下简称“乙方”)、侯马广生堂(以下简称“丙方”)三方在山西省临汾市设立一家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名称暂定:山西一心堂广生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资公司),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 750 万元,其中:甲方出资金额为 15 万元,持股比例为 2%;乙方出资金额为 367.5 万元,持股比例为 49%,丙方出资金额为 367.5万元,持股比例为 49%。合资公司在设立并取得公司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含诊所经营资质)之后,将丙方下属的所有直营门店(共计 44 家)及其资产(以下简称:标的资产)并入合资公司,实现合资公司的正常经营。
据悉,在合资公司实现正常经营三个月,月含税销售额达到 420 万元、月净利润额达到 25 万元(即:按年销售换算为 5,000 万元,年净利润为 300 万元)时,甲方以不超过 2,082 万元受让丙方所持有的合资公司 49%股权,完成股权转让后,甲方持有合资公司 51%的股权、乙方持有合资公司 49%的股权。
如经审计及评估,合资公司不符上述业绩指标(即:月销售 420 万元、月净利润 25 万元)要求时,由合作三方协商对合资公司做估值调整,如协商不了,三方均可选择终止本次合作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同时,合资公司及本次合作涉及的所有药店、诊所等,均不得再使用标有“鸿翔”及“一心堂”的任何名称、商标、字号。